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哈佛大学合作渠道介绍-博士.doc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哈佛大学合作渠道介绍 一、简介 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创建于 1636 年,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 士顿剑桥城,是一所常青藤大学,也是迄今已美国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哈佛 大学是一所在世界上享有声誉、财富和影响力的学校,被誉为美国政府的思想库。 其文理研究生院于 1872 年组建。在文理学院中,突出的专业有生物化学与分子 生物学系、生物科学部、应用科学部、计算机技术研究中心、地质学系、化学系 等。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与哈佛大学签 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将联合资助中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哈佛大学 攻读博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不超过 15 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 48 个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期限为 24 个月)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双方重点资助研究领域包括哈佛大学的以下学科:哲学(文理学院)、设计 学(设计学院)、工商管理(商学院)、教育学(教育学院)、法学(法学 院)、公共卫生(公共健康学院)、理学(公共健康学院)。 4.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被录取人员提供在哈佛大学留学期间前两年的学费、奖学金 生活费(2400 美元/月,含学生健康保险费),以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哈佛大学 各相关学院应根据本学院规定按照完成学业后续所需年限提供博士奖学金,内容 包括学费、杂费和生活费。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3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 究生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人必须达到哈佛大学博士学位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选拔标准, 并获得哈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正式录取通知或者邀请信。 四、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1 月底之前于哈佛大学申请截止日期前(各专业申请截止日期不同,请自行 查看具体信息),按要求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的正式录取通知或 者邀请信。具体要求、申请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哈佛大学公布的信息为准。申请人 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Harvard University Scholarship”。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年 3 月 20 日至 4 月 5 日登录国 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各 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3.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机构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 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 请。受理机构自 11 月 15 日起提供咨询。 4. 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① 请按照《 2013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及说明》及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② 哈佛大学正式录取通知或者邀请信复印件; ③ 向哈佛大学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 五、评审、录取办法 按照《2013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 派办法》执行。 六、对外联系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当 年 9 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或者邀请函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英振 联系电话:010-66093916 传 真:010-66093945 E-mail: yzwang@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 9 号 A3 楼 13 层(邮编: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1. 2. 3. 时间 具体内容 3 月 20 日 申请 前 准备 申请人应按要求对外联系, 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外 方正式录取通知或者邀请信。 3 月 20 日 报名 -4 月 5 日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 向各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及对 外联系材料。 4-5 月 4. 7 月起 5. 步骤 备注 ① 申请时应提交哈佛大学 正式录取通知或者邀请信。 ② 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及电 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录取通知或者邀请信将通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 评审、 过受理机构转发至申请人 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完成录 录取 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 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请人。 1.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符 合 派 出国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 出 要 求 预订手续; 者 , 办 2.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理 派 出 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 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 手续 明书》。 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领 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 派出 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 自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