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关于开展全面摸排困难职工情况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全面摸排困难职工情况工作的通知 各区总工会,各局、集团公司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和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 落实市委和全总的部署, 做好 2020 年市总工会“一号工程”,确保如期完成困难职工 解困脱困目标任务,根据天津市工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 视频会议精神,现就开展全面摸排困难职工情况工作通知如 下。 一、摸排对象 全市在职职工中符合全国级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家庭。 二、摸排时间 2020 年 3 月 22 日(周日)至 3 月 27 日(周五) 三、全国级建档标准 (一)连续 6 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 标准(980 元/月),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 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1- (三)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低于低保标准的 1.5 倍(含)的,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 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四)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 3 倍(含)以内,但由于遭 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 的职工家庭。 (五)加入工会组织、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且符合上 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二)—(四)其中之一的困难职工家庭, 应同时符合(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年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 用)/家庭总人口/12 个月≤低保标准的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能建立档案:拥有 2 套 (含)以上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 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 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退休人员。 家庭总人口、致困支出费用类型等认定方式、建立全国 级档案的流程、档案主要佐证资料等详见附件 1。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立专班,专人负责。困难职工解困 脱困工作是党交给工会组织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工会要高 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履行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 基本职责的重要载体, 作为 2020 年工会工作的头等大事、“一 -2- 号工程”,成立工作专班,一把手亲自抓,专人负责。按照 全总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国级建档困难职工是解困脱困工作 的重点,其他困难职工由各级工会统筹管理进行常态化帮扶。 各级工会要全面拉网式摸排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困难 职工,对符合全国级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要做到应统尽统、 应建尽建、应帮尽帮,不少一户,不落一人。 (二)动态管理,精准识别,精准建档。各级工会要严 格按照建档标准开展摸排工作,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标准。 摸排中,发现符合全国级建档标准尚未建档的,要严格按照 工作流程予以建档;曾建档困难职工,经帮扶脱困后,又返 困的,要继续纳入帮扶范围,恢复档案;已建档困难职工, 致困因素消除且连续 6 个月家庭月人均收入达到低保标准以 上的,要及时脱困;对困难职工要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建档、 随时建档随时帮扶、随时脱困随时注销,动态管理。要精准 识别困难职工,职工家庭基本信息、收入状况、工作状态、 致困因素等佐证资料要详实,各因素间要符合逻辑,实现精 准建档,做到困难职工底数全、底数清、底数实,切实做到 全覆盖、不遗漏,经得起检验。 (三)压实责任,结对帮扶,落实包保。各级工会要按 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孩子谁抱”的原则,逐级压实困难职 工解困脱困工作责任。各级工会领导班子要带头,组织工会 干部与全国级困难职工“一对一”或“一对多”结对子,落实包 -3- 保联系人制度,包保工会干部每十天至少与结对的困难职工 家庭联系一次,每个月到困难职工家中走访至少一次,宣传 各项帮扶政策,核查困难职工档案信息,了解困难职工家庭 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或上级工会反 映报告,协调督促问题解决,因政策原因确实无法解决的, 要及时耐心做好职工解释工作。 (四)加强指导,强化服务督导,促进落实。各级工会 要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加强服务督导,对职工反映的应 建未建情况要督促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按工作流程建档,应脱 困未脱困情况要及时脱困注销。市总工会工作专班将深入各 级工会进行服务督导,对发现工作中不重视、不细致、不落 实的单位进行通报。 请各区局集团公司工会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 (周五) 17:30 前,将《全国级困难职工档案表》 (每名困难职工一份) (附 件 2)、 《工会干部与困难职工结对统计表》 (附件 3)、 《全国 级困难职工家庭在学子女统计表》 (附件 4)经分管领导签字 后,扫描照片和电子版报送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联系人:张迁 84236293(传真) 电子邮箱:jgzhangqian@tj.gov.cn 附件:1.建档工作相关说明 -4- 2.全国级困难职工档案表 3.工会干部与困难职工结对统计表 4.全国级困难职工家庭在学子女统计表 5.天津市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授权书 天津市总工会 2020 年 3 月 22 日 附件 1 -5- 建档工作相关说明 一、全国级建档工作流程 坚持“一户一档、依档帮扶”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建 档帮扶:职工申报→职工提交困难佐证资料(诊断证明、医 药费单据、学费收据/入学证明等)→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审核 佐证资料及入户调查走访,确认符合建档标准后进行公示→ 职工家庭签署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拒绝签署授权书的家庭 不纳入建档范围)→职工所在单位工会采集职工家庭信息逐 级上报→区局集团公司工会审核职工家庭情况无误后上报 →市总工会通过核对系统精准识别职工家庭车辆、房产、公 积金缴纳等状况→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在帮扶系统中建档并 逐级上报→建档后开展帮扶→职工所在单位根据职工家庭 困难情况动态管理档案。 二、认定方式 (一)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薪年收入和非薪资年收入,非 薪资年收入包括: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如利息、红利、 房租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如养老金、离退休金、赡养费、 抚养费、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收入(低保金、残疾人补 贴)、保险赔付、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 -6- (二)家庭致困因素支出包括子女上学、因病自负医药 费、租房支出,不包含生活支出、购买房、车、商业保险、 高档生活用品等。 (三)单亲致困是指职工本人因离异、丧偶、分居或未 婚先孕等原因独自抚养未成年、在学或无劳动能力的子女。 离异后由对方抚养的子女不作为子女上学和单亲致困的原 因。由对方抚养但支付抚养费的可相应核减月收入。 (四)本市户籍的女 45 岁、男 55 岁以下具备劳动能力 而未就业人员(不含未成年、在学学生),其收入视同为最 低工资标准的 90%(目前,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 2050 元/ 月);女 45 岁、男 55 岁以下务农人员收入视同为低保标准; 女 45 岁(含)-55 岁(不含)、男 55 岁(含)-60 岁(不含) 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无退休金的人员或务农人员,收入视同 为低保标准;女 55 岁(含)、男 60 岁(含)以上无退休金、 未成年、在学学生或经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视同为无 收入。非本市户籍的按户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低保标准 执行。 (五)家庭总人口原则上以户籍为单位并且共同生活的 家庭成员计算。其中,配偶和本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不在同 一户籍须计算为家庭总人口,离异由对方抚养的子女不计算 为家庭总人口。集体户籍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计算家庭总 人口。 -7- (六)重大疾病定义参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 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或参考职工重病关爱慰问 政策中 38 种重大疾病病种。 (七)在职职工处于所在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存续期间。 具体包括:在职在岗职工;下岗、待岗、托管、病休、内部 退养、“4050” (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0 周岁)等处于不 在岗状态的职工;长驻外省市或派驻境外的职工(其所在工 会的领导体制需以天津市总工会领导为主,或者所在工会与 天津市总工会有经费收缴关系) 。 (八)加入工会组织、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工, 应一年内务工时间超过 6 个月。 三、主要佐证资料 (一)基本资料 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职工本人 及家庭成员工资单(工资领取凭证、银行流水、退休工资折) 或职工收入情况证明及家庭收入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除提供基本资料以外,各类困难人群分别提供如 下证明材料复印件: 1.申请低保、低收入类困难职工家庭需提交低保证或低 收入家庭救助证;非津籍职工家庭,须持有户籍所在地民政 部门颁发的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8- 2.子女上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需提供:录取通知书、 在学证明、学生证、近期学费收据(至少提供一项)。 3.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的需提供: (1)诊断证明; (2)申请前一年内医药费单据(自负药费部分单独标 记并核算出金额)(包含医保范围内的自付药费和医保以外 自费药费); 4.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残疾的需提供残疾人证; 5.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判决书、死亡证 明或其他佐证材料(其中之一) ; 6.职工家庭遭遇突发事件和意外的需提供由消防、公安 或居委会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或事故现场照片等佐证材 料; 7.因工伤或职业病致困的需提供工伤鉴定书或职业病认 定的相关资料; 8.其他可以佐证致困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公示 公示中写明困难职工姓名、工作单位、主要致困原因及 监督电话等,在职工所在单位或具体工作地点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四)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授权书 -9- 天津市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授权书要求家 庭总人口中的每个人都亲自按指模,不得涂改,指模要清晰。 无法本人按指模的在津成员,由家属代按指模,需后附说明, 由所在单位工会加盖公章。在外地无法回津签署授权书的家 庭成员使用委托授权书,由家属代签授权书。 以上佐证资料应保留在困难职工纸质档案中。 (五)脱困注销佐证资料 1.退休、死亡、解除劳动关系、四类排除情况等原因注 销,需提供退休证、死亡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 四类排除情况指家庭有私家车、2 套及以上住房、子女上高 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留学、投资经营(房产、车、投资都可 由市总通过低保核对系统查询) 。 2.家庭成员就业、子女毕业就业、职工本人调岗增收等 实现脱困的,需提供增加收入后的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3.脱困职工均需签署关于脱困情况的说明,表示对本人 脱困状况的认可,若不认可拒绝签署可由单位在说明后附脱 困佐证资料并加盖公章。 - 10 - 附件 2 全国级困难职工档案表 姓名 民族 性别 工作状 态 所属区局集团 公司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家庭非薪资年收入 (元) 家庭 主要 成员 姓名 关系 是否进入 托管中心 家庭人口 性别 身份证号 年龄 患病病种 残疾类型 和等级 户口类型 是否享受低保 婚姻状况 是否单亲 医保状况 本人月均收 入(元) 联系电话 家庭年度总 收入(元) 家庭月人均 收入(元) 家庭年度总支出 (元) 患病 病种 有无劳动能 力 月均收入 (元) 年龄 家庭住址 工作状 态 工作单位或上学学 校 家庭致困原因 区局集团公司工会分管领导签字: 所在单位工会主席签字: - 11 - 手机号码: 档案表填表说明: 1.各项内容不能空白,如无情况,填写无。 2.残疾类型及等级应详细填写,如视力残疾、听力残疾、 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等对应的残疾等 级。 3.户口类型包括农业和非农业。 4.是否享受低保要核实准确,享受低保的填是,不享受 的填否。享受低保的家庭非薪资年收入中应包含低保金。 5.职工本人的工作状态从以下包括:在岗、下岗、病休、 病退、内退。家庭成员包括工作状态包括在学、在岗、下岗、 病休、病退、内退、无业、退休等。 6.医保状况包括城镇居民、城镇职工、新农合等。 7.家庭年度总收入=(本人月均收入+家庭成员月均收入) ×12 月+家庭非薪资年收入;家庭月人均收入=家庭年度总 收入/家庭总人口/12 月。计算收入时不包含工会帮扶资金, 但包含按月领取的低保金、残疾人补贴等。低保金、残疾人 补贴等工资以外的收入计入家庭非薪资年收入。 8.家庭住址具体到*省*市*区*小区*门牌号。 - 12 - 附件 3 工会干部与困难职工结对统计表 区局集团公司工会名称: 工会干部情况 序 号 姓名 性 别 年 龄 工作单位及 职务 困难职工情况 联系电话 姓名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 家庭致困 原因 家庭月人 均收入 (元)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工会干部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详细注明 xx 集团 xx 分公司 xx 部门部长、干部等,家庭致困 原因详细注明患病病种、家庭月人均收入、子女上学年级等。 区局集团公司工会分管领导签字: 填表人签字: - 13 - 联系电话: 附件 4 全国级困难职工家庭在学子女统计表 区局集团公司工会名称: 全国级困难职工家庭 子女上学年级 子女人数(人) 备注 小学初中 高中(中专) 大学(大专) 合计(人) 区局集团公司工会分管领导签字: 填表人签字: - 14 - 联系电话: 附件 5 天津市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授权书 本人同意在申请困难职工家庭帮扶期间,授权天津市低收入家庭 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及本人所提出申请的市总工会向所有涉及本人家庭 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查询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本人亦同意所有 涉及到本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将所需资料和信息提供给 天津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及本人所提出申请的市总工会。 本人承诺以下签名、指模、身份证号码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 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授权人签字 1. (指模 )身份证号 2. (指模 )身份证号 3. (指模 )身份证号 4. (指模 )身份证号 5. (指模 )身份证号 6. (指模 )身份证号 7. 8. (指模 (指模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9. 10. (指模 (指模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受理本授权书的工作人员签字:1. 2. 年 月 日 备注: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监 护人代签;代签的需申请人本人按指模。表中成员姓名、签字、指 模真实性及法律后果由代签人负责。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