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于都县桥头乡人民政府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pdf
于都县桥头乡人民政府 2023 年单位预算 目 第一部分 录 于都县桥头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县桥头乡人民政府 2023 年单位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单位收入总表》 三、 《单位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桥头乡人民政府 2023 年单位预算情 况说明 一、2023 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 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桥头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 上级党组织的决定,领导本乡工作,对本镇重大工作、重点 问题进行决策,认真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支持 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众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充分 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监督本乡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秉公办事,领导和组织实施本乡的“两个文明”建设。 (三)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 关的决定与命令,发布决定。 (四)管理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 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优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 生育、乡村建设等行政事务工作。 (五)建立健全农业科技体系,为农民和经济组织服务, 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 (六)加快全乡公益事业的发展,组织救灾抢险重大工 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6 个,包括:党政 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政经济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 务办公室、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 35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15 人,参照 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20 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 0 人。实有人数共计 35 人,其中: 在职人数小计 35 人,行政在职人数 15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 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 0 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20 人。 离休人数小计 0 人,退休人数小计 8 人,退职人员 0 人,遗 属人数 6 人。在校学生 0 人,其中:学前幼儿人数 0 人,小 学生人数 0 人,初中生人数 0 人,高中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于都县桥头乡人民政府 2023 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桥头乡人民政府 2023 年单位预算情 况说明 一、2023 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 年于都县桥头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 3599.1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267.0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收入 599.1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67.09 万元;其他 收入 30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00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 年于都县桥头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 3599.1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267.09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599.12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 76.0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26.29 万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65.8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03 万元;项目支出 30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343.1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0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506.33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714.8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6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1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2.9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3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4.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7.61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426.29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15.7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65.8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1.9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0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26 万元;其他支出 30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343.13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 年于都县桥头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为 599.1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67.09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599.12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 76.0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26.29 万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65.8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03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 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06.33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85.1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6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1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2.9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3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4.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7.61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426.29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15.7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65.8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1.9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0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26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 年于都县桥头乡人民政府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 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 年于都县桥头乡人民政府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 年于都县桥头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费预算 165.80 万元,比 2022 年预算减少 41.99 万元,下降 2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 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 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 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 年于都县桥头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 3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 采购服务预算 3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单位共有车辆 3 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 2023 年本单位预算无购置车辆安排,无购置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二、2023 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于都县桥头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 算安排 22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 管理,规范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本单位年度内无因公 出国(境)公务安排等。 公务接待费 18 万元,比上年增加 7.6 万元,主要原因 是: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我乡今年将成立商会,频繁组织 各项活动,故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大。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 万元,比上年增加 4 万元,主要 原因是: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我乡今年将成立商会,频繁 组织各项活动,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大。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本年度无购车计划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 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 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 2023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2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 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 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 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 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 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 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 安排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 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 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