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研究生工作室管理规定.doc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室管理规定 工作室是我校研究生进行学习和科研(创作)的重要场所,为维 护研究生工作室良好学习氛围,进一步规范工作室安全秩序管理,制 定以下规定: 一、工作室仅供我校在读研究生教学、学习和科研(创作)使用, 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 二、进入工作室后,请在指定位置上使用,不得随意调换。 三、自觉爱护工作室内相关设施,人为损坏需进行赔偿。 四、工作室内应保持安静,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五、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喝酒、用餐等行为,保持整洁卫生。 六、节约用电、禁止使用违章电器,无人时及时关闭电源、锁好 门窗。 七、值日人员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维护工作,其他人员应积极配合。 八、对于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的研究生,取消工作室的使用资 格。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2014 年 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