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苏教科函﹝2018﹝4 号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 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 规﹝2017﹝4 号)精神,经研究,现将 2018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 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依 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有 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申报。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 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 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3 年。 三、项目经费 项目所需经费采取省立校助方式,由项目学校在生均财政拨 款经费中统筹安排,并确保项目如期完成。项目分为 A 类和 B —1— 类两类,其中 A 类项目学校投入不低于 30 万元、B 类项目学校 投入不低于 15 万元。承担项目的学校申报时须作出经费投入承 诺。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 2017 年修订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 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 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的在岗科技人员; 独立学院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的专任教师。 (二)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 及其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 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 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重点领 域申报。 (三)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 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 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 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项目预期成果 应能申请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建立有关应用模型、 在 SCI 源具有高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能够获 得国家、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 (五)各高等学校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 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2—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重点实验室限报 1 项。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学校推荐。各高等学校相关要求组织申报,指导项目 负责人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 (2018 年度)》(附件 1),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 进行初审和初评,确定推荐申报项目,汇总填报《2018 年度江 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2) 。不 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 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 电子版(均为 PDF 格式);所在学校审核后,按照申报限额集中 推荐。按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要求,请各高等学校科研 管理部门登录江苏省教育厅行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集中上传项 目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须对项 目申报书、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内容及上传项目、行政权力网上办 事大厅上传项目,逐项进行认真审查并确保一致,并于 5 月 18 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项目管理系统和行政权力网上办事 大厅将关闭。 (三)材料报送。网上申报成功后,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 门于 5 月 14 日至 15 日集中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 5 份,含附件,A4 纸双面打印;项目申报汇总表 1 份)。 六、其他事项 省教育厅将对各高等学校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项目集 —3— 中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材料提交专家评审,经 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和公示,确定立项项目。 省教育厅科技与产业处联系人:张海珠, 电话:025-83335545,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15 号,邮编:210024。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 书(2018 年度) 2.2018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 项目申报汇总表 省教育厅 2018 年 4 月 1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