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在线考试规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docx
南京审计大学在线考试规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为保障在线考试秩序,确保考试的严肃性,规范在线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 定与处理,结合《南京审计大学考试规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针对闭卷在线 考试补充制定本办法。 一、在线考试规则 1.考试全程应在独立的空间或房间内进行,环境安静、光线适宜、不逆光、 无遮挡、无反光物。考试期间不得有其他人员进入或滞留,座位内外不得放置任 何教材、参考资料等。 2.考生需按照要求提前布置考场,准备两台具有摄像功能的设备。主机须为 手机或平板,置于考生正前方,距离适中可看清试题,同时能清晰显示考生面部, 考生身体需处于视频画面的中央,左右和身后无遮挡;辅机置于考生侧后方 1 米 左右,成 45°拍摄,需让考生桌面、考生全身、主机界面、周边环境全部入镜, 两台设备应可不留死角的监控整个考试区域。 3.考试全程进行视频监考(包括考生现场声音),两台设备均须开启“免打 扰模式”,关闭蓝牙、闹铃、微信、QQ 等所有可能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取消屏 幕“自动锁定”限制,始终保持屏幕开启状态;同时具备 Wi-Fi 和移动网络 (4G、5G)环境,确保网络信号稳定,设备电量充足。主机登录超星“学习通”; 辅机进入指定的腾讯会议室,打开摄像头、麦克风。 4.考生应按考试时间提前 45 分钟进入在线考场,不得化妆、佩戴口罩、墨 镜、帽子、美瞳等,发型前不覆额、侧不掩耳,保证脸部轮廓、五官清晰,避免 人脸比对失败,将身份证置于视频区域的右上角待查。 5.开考前15分钟无正当理由仍未进入在线考场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考试开 始后15分钟仍未能按要求正确摆放设备或拍摄角度不符合要求,由学校巡考组视 情况判定是否终止其考试。 6.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7.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同时主机显示屏需始终保持试题界面,考生 不得截屏、录屏、投屏、锁屏、缩屏、切屏;不得有退出考试系统、接通来电、 进入其他应用程序等中断考试系统运行的操作。单场考试切屏累计 3 次及以上或 累计时长超过 30 秒,由学校巡考组视情况判定是否终止其考试。 8.考试期间考生需听从监考教师指令,禁止使用网络进行考题查询、交流; 禁止翻阅图书资料;禁止故意阻断网络;禁止故意遮挡或移动摄像头等违规行为。 9.考生禁止通过任何形式泄露或公布试题的内容及相关信息,所有设备均禁 止录音、录像、录屏或直播,所有资料不得保留副本。 二、在线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 1.考生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1)除考生本人外,考场出现其他人员; (2)未按要求设置考试设备,使用虚拟背景、未开启摄像头、麦克风等; (3)离开座位、离开视频监控范围、故意遮挡摄像头; (4)未经许可擅自移动已调试好的考试设备; (5)与他人传、接物品; (6)发声朗读、传播试题; (7)截屏、分屏、设置悬浮窗等; (8)其它经认定为考试违纪的行为。 2.考生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 (1)考试登录时使用照片登录,考试过程中用照片遮挡镜头,考试全程无 人出现在镜头内或非本人出现在镜头内; (2)除考试设备外,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智能手表、手环、 耳机等; (3)使用各类聊天软件或远程工具; (4)浏览网页、在线查询、翻阅电子资料等; (5)发声朗读试题答案或通过网络传递试题答案; (6)考生的不当行为导致试题泄露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7)发现考生有疑似舞弊行为,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数据、监考记录、系 统日志等多种方式进行判断,实属舞弊; (8)其它经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 3.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 有下列不遵守考试秩序的行为: (1)考场选择公共场所,影响其他考生答题; (2)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妨碍考试正常进行; (3)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4)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 合法权益; (5)其它经认定为不遵守考试秩序的行为。 三、在线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 1.考生行为认定为违纪、作弊的,依据《南京审计大学考试规则和考试违规 处理办法》,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和正常补考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 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考生行为认定为不遵守考试秩序的,应立即终止其继续参加本门课程考试。 3.在线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程序参照《南京审计大学考试规则和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执行。 4.考生如对违规事实认定或处分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申诉的,视同放弃 申诉处理。 四、附则 1.考试过程中,因考生本人设备、网络等问题导致考试中断的,不延长考试 时间。确因不可抗力导致考试无法进行的,须由考生提供有效证明,学校依规处 理。 2.考试过程中,因考生未按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交卷,不能正确记录相关 信息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其它有关未尽事宜,由 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