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字〔2007〕6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三江学院机构设置序列的通知》).doc
三 江 学 院 文 件 校字〔2007〕64 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三江学院机构设置序列的 通 知 各院(系)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理顺关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现 就我校机构设置序列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理事会 理事会办公室 二、行政部门 校长办公室 生工作部 人事处 科技处 财务处 校产与设备处 教务处 督导室 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党群部门 党委办公室 装部 统战部 组织部 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 纪委办公室 工会 团委 人民武 四、院(系) 英语系 中文系 法律系 商学院 程系(软件学院) 建筑系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策划系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艺术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机械工程系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工 旅游学院 经济系 日语系 风景园林学院 成人教育学院 五、直属单位 图书馆 所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知识产权研究所 学报编辑部 高教研究 高级职业经理培训研究中心 六、基础教学单位 室 大学英语部 计算机基础教学部 体育部 物理教研室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 数学教研 军事理论教研室 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七、后勤集团 总务处 保卫处 基建处 以上机构设置序列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与此不一致 的地方,请以此校准。 特此通知。 三 江 学 院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机构设置 序列 三江学院校长办公室 通知 2007 年 12 月 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