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校级公共选修课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doc
厦城职院〔2008〕8 号 关于印发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校级公共选修课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学部: 现将《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校级公共选修课实施细则(暂 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教育 校级 选修课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办公室 实施 细则 通知 2008 年 11 月 日印发 -1-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校级 公共选修课实施细则(暂行) 公共选修课为面向全校各专业学生开设的,以人文素质 与科学素质教育为核心的课程。开设公共选修课的目的在于 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保证高职人才培 养质量。现根据《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 (厦城职院〔2006〕8 号)及《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制定和 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07 修订稿)》(厦城职院 〔2008〕36 号),决定从 08 级学生起开设校级公共选修课(简 称公选课,下同),特制定本暂行细则。 第一条 公选课按课程归属进行建设与管理,各学部应承担 所开设公选课的课程管理;教务处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统一组 织实施。 第二条 公选课开设时间原则上为第二至第四学期, 每门课 1 -2 学分,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双休日。 第三条 学生毕业前至少应选修 4 学分,学生选课不受专业 限制(个别有特殊要求的课程除外),未修满 4 学分的学生不予 毕业。 第四条 各学部在每学期第 10 周前组织教师申报下学期拟 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填写《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 表》(见附表),汇总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五条 每学期的第 11 周前,教务处公布批准开设的选修课 - 2 - 目录。 第六条 第 12 周前教务处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正式公布公 选课程“选课指南”。 第七条 每学期第 13 周,各学部组织所辖专业学生进行网上 报名。学生凭学号、密码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网址: http://218.85.130.153/root.asp),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预 选。 第八条 学部领导、教研室主任、班主任、辅导员及任课教 师均有义务结合专业及学生的特点指导他们正确选择,避免盲目 选课。 第九条 每学期第 14 周,教务处根据学生预选结果进行网 上排课。公选课选修人数不足 60 人,原则上不开课;每门课程 最多选修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200 人。 第十条 学生于第 15 周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查对,若所选 课程不能成班或因条件限制不能开设,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改选 其他公选课。 第十一条 各学部于第 16 周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汇总公 选课及学生名单,并打印一份由学部主任签名后报教务处备案; 学部、教研室及任课教师均不能随意变更选修学生人数及授课时 间。 第十二条 所有公选课都要有教学大纲、教材(讲义)等方 可开课。 第十三条 公选课学生所用教材由任课教师选定,经课程归 属学部、教研室审核,根据学生选课人数报教材室征订。任课教 师不得擅自向学生发放教材,如使用自编教材或讲义,则应遵照 -3- 学院自编教材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公选课的教学过程管理与必修课一致。承担公选 课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要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 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不得随意删减教学内容或降低教学要求。 第十五条 公选课将被纳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之中,测 评结果较差的课程,将限制开设。 第十六条 学生不得选修与专业教学计划中性质内容重复或 相近的课程。 第十七条 未经办理选课手续而参加听课、考核者,其考核 成绩不予认定,但允许学生试听,为下一轮选课做准备;报名后 不参加听课者按缺课处理。缺课时数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数 1/3 以上者,课程成绩不予评定。 第十八条 校级公共选修课为考查科目,课程考核应随堂进 行,考核成绩采用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记分,由考查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 第十九条 公共选修课考核不设补考,成绩不及格者可以重 修或改修。 第二十条 教师应于相应课程开设学期的 17 周前登陆综合 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学部于 18 周前统一将打印出的成绩单 由任课教师签字、学部确认(一式两份),一份任课老师留底, 一份交学部存档备查。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 负责解释。 附表:《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 - 4 -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附表: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 开课学部 课程名称 计划学时 学分 使用教材、 讲义或参 考书 课程类型 (请打√, A(纯理论)( ) B(理论+实践)( ) 人文社科( ) 自然科学与工程( ) C(纯实践)( ) 下同) 课程分类 开课 学期 经济管理( ) 计算机应用( ) (200 -200 其它( ) )学年 第 体育与艺术( ) 外语类( ) (填“其它”可用文字说明) 学期 限选 人数 其他限制 条件 开课面向 上课周数 考核形式 开卷( ) 闭卷( ). 其它( ) (填“其它”可用文字说明) 开课教师情况简介 教师姓名 职称 所学专业 学历 联系方式 (手机) 教室要求 普通() 多媒体() 语音()梯形() 教师简介(教学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等): -5- 课程简介(另附课程实施细则和教学大纲): 学部(主任)意见 教务处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