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关于申报2015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doc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滨医研字〔2015〕4 号 关于申报 2015 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 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5 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学位办 〔2015〕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5年我校研究生教育创 新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现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根据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要求,2015年项目申报 应当紧紧围绕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重 点面向以下领域。 (一)深化招生改革、完善选拔办法、健全招生机制、 优化类型结构、提高生源素质; (二)改革导师评定制度、加强岗位管理、健全权责机 制、提升指导能力、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课程建设和案例教学、 强化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加强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 1 (四)推进校企合作、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加强联合培 养基地建设、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加强论文管理、保障 论文质量、预防和打击论文作假、提高学位授予质量; (六)改革评价机制、加强质量监督、强化主体作用、 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七)健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加强管 理队伍建设; (八)加大投入、强化条件保障、完善奖助政策、建立 科学研究和实践平台、加强培养条件建设; (九)转变思想、更新观念、调整服务面向、开展战略 研究、加强文化建设、促进特色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 历的导师,或从事研究生教学3年以上的任课教师,或从事 研究生教育管理及学位建设等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学 校行政机关管理人员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 的四分之一,项目申报限额总数在3个及以下的单位,学校 行政机关管理人员可申报1项。 (二)已结题或鉴定的项目,对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具 有重要意义,有必要继续深入研究的,可申请再次立项研究, 但要重新填表申报,并提供原项目的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及 2 相关成果材料。尚有在研未结题项目的,项目申报负责人不 得再行申报。 (三)对于应结而未结题的项目,有关单位要督促项目 负责人加快项目研究工作,不得拖延。结题的项目除了要提 交结题报告之外,还应当同时提交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 相关论文。 三、报送日期 请将推荐申报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 书》(见附件2)一式3份,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28日前报送 研究生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联系人:张璐萍 联系电话:0535-6913152 E-mail:yjspyk@126.com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