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南京审计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2020年度优秀函授站申报表.docx
附件 5: 南京审计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2020 年度 优秀函授站申报表 函授站名称 本年度招生人数 函授站在籍学生 在籍学生人数 所在年级 项 目 I.1 政策 I 政策 执行 内 容 分 自 院 数 评分 评分 I.1.1 办学定位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成人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和各类相关 规章制度;办学指导思想明确,能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条 件,明确定位;办学过程中未出现不良社会影响。 2 I.1.2 设点情况 认真完成当地省教育厅年度检查和学校评估;在函授站所 在地招生和考试,没有在函授站之外的地方设立招生、教 学点、考试点。 2 I.1.3 意识形态 认真贯彻落实我校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没有出现意识 形态工作事故,得 2 分。 按要求每学期上报函授站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报告,得 2 分。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创新,有亮点,得 2 分。 6 I.2.1 规范收费 严格按合作协议(或文件规定)中确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各 项费用,无违规收费现象,得 2 分; 按规定时间缴纳线上课程网络平台费用,得 2 分。 4 II.1.1 硬件设施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有足够的教室和教学设施,特别是多 媒体设备供学生上课和考试(或跟相关单位有办公及教室 租用协议)。 2 II.1.2 队伍建设 函授站(点)人员相对稳定,必须配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专 职招生、教学教务及财务等日常工作人员,专职人员最低 不少于 3 人,工作职责明确。 2 (10 分) 规范 (14 分) I.2 规范 收费 (4 分) II 办学条 件与管 理服务 (10 分) II.1 人员 设施 (10 分) II.1.3 人员管理 新设函授站(点)必须在开课前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到学校 参加业务培训。专职工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不能随意频 繁变动,人员变动需报学校备案,且需到学校参加业务培 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必须提前报学校批准。 同时达到以上要求,得 2 分。 2 II.1.4 规章制度 函授站管理制度健全(函授站站长职责、教务职责、班主 任职责、面授期间的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办法等)并能严 格执行。 2 II.1.5 工作计划与总结 有具体年度及学期工作计划,并能认真执行,有年度工作 总结,按时上报学院。 2 III.1.1 招生工作 从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的大局出发,规范招生宣传;实事 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招生广告规范,宣传过程中无虚假 内容;招生宣传资料、招生广告以及相关新闻稿件必须报 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面向社会发布;招生工 作平稳、有序,未发生任何有组织的集体舞弊事件或其它 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5 III.1.2 信息核查 按时组织新生报到,准时完成学生信息及照片采集工作, 按时组织学生进行教务平台信息核对,未存在错、漏情况 或上报不及时的。 5 10 (10 分) III.2.1 招生规模 年招生人数 800 人及以上,得 10 分;年招生人数 400 至 799 人,得 9 分;年招生人数 100 至 399 人,得 8 分;年招生 人数 50 至 100 人,得 5 分;50 人以下,得 0 分。 3 IV.1 IV.1.1 学籍注册 按规定要求提交学籍注册资料,并标明“注册学籍”、“放 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资料规范有效。 IV.1.2 学籍异动 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及文件的要求及时提交学籍异动申 请,提交资料齐全,所有异动必须经学生本人确认;学籍 异动申报无错报、漏报。 3 III.1 招生规范 III (10 分) 招生 管理 (20 分) III.2 招生规模 学籍管理 (9 分) IV.2 IV 教务 教学实施 IV.1.3 专升本核查 按规定要求,对考生报考前及录取后专升本前置学历核查 及提供资料无误。 3 IV.2.1 教学过程 按学校要求认真开展教学活动,包括授课、辅导、作业、 考试、毕业论文指导等予以落实,教学过程档案规范,未 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处理不及时的,得 3 分; 学生线下课程上课考勤有记载,并上传线下课堂教学照片 及视频,得 3 分; 督促学生完成线上课程学习,得 3 分。 9 IV.2.2 论文和实践 组织学生按时按规定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等各环节工 作并按年级、专业存档。 3 IV.3.1 授课资质 按时提供任课教师基本情况名册、任课教师身份证、学历、 职称证书复印件、任课教师聘任审批表。 3 IV.4.1 学位英语考试 积极组织学生按时、按规定报考学位英语,做好诚信考试 的宣传工作(通知到位,无错报,漏报)。 3 IV.4.2 期末统考 考务工作组织到位,到考率高,监考人员认真履行监考工 作职责,考风考纪良好,无作弊、替考,得 2 分; 有考试安排表、考场记录表、学生考试签到表,得 1 分; 学生试卷保管规范,得 2 分。 5 IV.4.3 成绩管理 考试试卷、原始成绩单有任课教师签名或站点公章,并按 年级、专业存档,考试成绩按规定时间上传至教务管理平 台。 3 (12 分) 管理 (44 分) IV.3 教师管理 (3 分) IV.4 课程 考试 (11 分) IV.5.1 学历申报 按规定要求核对毕业信息并及时反馈,无错报、漏报毕业 信息。 3 IV.5.2 学位申报 学士学位授予通知站点是否传达到位,有无漏报、错报; 按规定要求上报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申报材料, 材料符合规范要求。 3 IV.6.1 档案管理 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档案袋、及 时发放学生档案做好签收留存;学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教学及考试安排等分门别类保存完好,查阅快捷。 3 V.1.1 教书育人 关心学员学习生活,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帮助学员解决 困难,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得 2 分。 认真做好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得 2 分。 积极与学员单位联系,做好用人单位反馈调查,得 2 分。 6 V.2.1 满意度调查 学生满意度 100%,得 3 分;满意度 95%以上,得 2 分;满 意度 90%以上,得 1 分。 3 V.2.2 学员投诉 全年无投诉者。 3 IV.5 毕业 环节 (6 分) IV.6 档案 管理 (3 分) V.1 学生管理 (6 分) V 综合 管理 (12 分) V.2 学生 评价 (6 分) 合 计 100 函 授 站 评 定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考 核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