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沂大学研究生毕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临大校办发〔2022〕8 号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大学研究生毕业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临沂大学研究生毕业管理办法(试行) 》已经 2021 年第三 十八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30 日 1 临沂大学研究生毕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研究生毕业管理工作,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培 养质量,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 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 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 。 第三条 研究生毕业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 管理、程序正当、便利高效、以人为本原则。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研究生毕业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第五条 研究生处是学校研究生毕业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协 调机构。工作职责包括: (一)研究生毕业管理相关规定的起草、修订、执行和解释; (二)对研究生毕业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三)起草研究生毕业请示及决定; (四)研究生毕业证书制作; (五)毕业研究生电子数据报送; (六)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 第六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毕业资格初审、毕业 证领取和发放、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毕业生学籍档案整理及寄 送工作。 第三章 第七条 毕业一般规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2-3 年,最长学习年限一 般不超过 5 年。 国家或学校另有学制规定的、特殊类型研究生的学制以报考 当年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第八条 研究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 方案规定的课程内容,成绩合格,修满相应学分,完成毕业论文 并审查合格,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 第九条 研究生可以申请提前或延期毕业。 第四章 第十条 正常毕业 研究生申请毕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 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相应的学术水平; (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完 成全部培养环节,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学分; (三)通过中期考核; (四)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五)学术学位研究生须发表 1 篇学术论文,专业学位研究 3 生须完成学位论文或取得能说明本人创新实践能力的优秀科技 成果; (六)完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的其他毕业条件。 第十一条 研究生毕业申请审批程序: (一)拟毕业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 服务平台,准确填报各项信息,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查; (二)各培养单位和导师对提交申请研究生的毕业资格进行 初审。审核内容包括: 1.课程学习情况及其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和总学分完 成情况; 2.思想品德表现; 3.本专业(领域)要求的科研情况; 4.毕业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情况; 5.毕业论文完成情况和学术规范审查情况。 (三)审核合格的,由培养单位统一导出《临沂大学硕士研 究生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为《审批表》),由导师和单位负责 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各培养单位将《审批表》《临沂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 毕业名单》等材料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处进行复核。 (五)研究生处根据有关规定对各培养单位报送的研究生毕 业材料进行审核,拟毕业研究生名单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提 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第十二条 学校每学年受理 2 次研究生毕业审批,春季、秋 4 季各 1 次。 第十三条 研究生处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在规定时 间内将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数据,报送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 关部门。 第十四条 毕业研究生填写毕业登记表、离校手续单,在学 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五条 研究生在临沂大学的学籍,自毕业证书上记载的 毕业日期起自动终止。 第五章 提前毕业 第十六条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申请提前 毕业的研究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实验室建设、科 技服务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在学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习态度端正,有创造性学习能力,专业基础扎实, 学习成绩优秀。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及规定培养环节,修满 规定学分,无重修记录。 (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科研能力突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前,应有在校期间在高水平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人研究 方向一致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少于 1 篇。学术论文应以临沂大学 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 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突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 5 应获得授权国家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取得能说明本人创新实践能 力的优秀科技成果。 (四)中期考核成绩为优秀。 (五)已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经指导教师审查,认 为论文质量符合答辩要求。 (六)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研究生提前毕业审批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申请并填写《临沂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 业申请表》,经导师同意,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查。 (二)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相关材料(申请表、成绩单、论文 开题材料、发表论文的原件或发稿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 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临沂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 请表》和相关材料汇总后,报研究生处审核。 (四)研究生处将各培养单位报送材料的审核结果和拟提前 毕业研究生名单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在校内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并上报省教育厅批复后,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有关程序为拟提前毕业研究生办理各项手续。 第十八条 申请时间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须至少提前 1 学期向所在培养单位 提出申请。学校只受理提前 1 年或 1 学期毕业的申请,研究生培 6 养单位于每年 6 月、12 月向研究生处提报材料。 第十九条 提前毕业有关注意事项 (一)提前毕业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少于 2 年。 (二)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需进行盲审,盲审未 通过者或论文答辩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按正常学制完成学 业,其后续论文盲审费和论文答辩费由个人承担。 (三)提前毕业研究生学费按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收取。 第六章 第二十条 延期毕业 研究生未能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学业,或延期毕业 能够取得更好研究成果,可以申请延期毕业,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研究生于正常毕业前 3 个月提出申请,每次申请延长学习时 限不超过 1 学年,延期毕业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 限。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审批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填写《临沂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 表》,经导师同意后,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查。 (二)研究培养单位对相关材料(申请表、成绩单、论文开 题材料等)进行审查。 (三)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临沂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 请表》和相关材料汇总后,报研究生处审核。 (四)研究生处将各培养单位报送材料的审核结果和拟延期 毕业研究生名单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7 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在校内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并上报省教育厅批复后,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有关程序为拟延期毕业研究生办理各项手续。 (六)因病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休学的研究生,自动延期毕 业,无需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第二十二条 延期毕业研究生在延长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正常缴纳学费;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时间收取,标准和在校研 究生住宿费相同。 第二十三条 延期毕业研究生在延长期内,不参评各类奖助 学金和评先树优,不享受校内生活补助,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给 予一定助学金。 第七章 第二十四条 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 研究生毕业证书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管理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毕业证书由学校自主设计并印制,严格 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和研究生招生录取时填报 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毕业证书记载和加注以下内容和标识信 息: (一)研究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照 片等自然信息; (二)研究生在校学习起止时间、所学专业(方向)、学习 形式、学制等学籍信息; 8 (三)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统一编制的毕业证书编号、发放 日期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 研究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除学术论文 发表和学位论文外所有培养环节且考核达到要求,有下列情形之 一,按结业处理,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一)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程序提出答辩申请,且未按期 提出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或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未获批准的; (二)导师认为学位论文未达到相应学位层次学术水平不予 推荐答辩,或者学位论文经专家评阅意见返回认为未达到相应学 位层次学术水平,学院建议按结业处理的; (三)学位论文答辩不符合毕业条件的; (四)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仍未完成学位论文培养环节, 或考核未达要求; (五)其他应当发给结业证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取得结业证书的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 习期限内(从入学当年开始连续计算),达到学校毕业要求,且 按学校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可以换发毕业证书。通过学位论文答 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获得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学习满 1 年以上、完成培养计划要求课程且成 绩合格申请退学者,可向学校申请肄业证书;学习不满 1 年申请 退学者,可向学校申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十九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学校一 律不予补发或换发。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准后可出具证明书,证 9 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予发放学历 证书。发放学历证书后,发现违反国家规定的,学校追回学历证 书,并报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第八章 第三十一条 附则 毕业、结业、肄业研究生就业事宜,按照国家 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规定与本 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临沂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2.临沂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10 附件 1 临沂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学号 姓名 入学时间 指导教师 正常毕业时间 性别 联系 电话 所学专业 申请毕业时间 申 请 理 由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科 研 情 况 课程名称 分数 课程名称 分数 课程名称 课 程 成 绩 课程成绩 是否达到要求 培养环节是否修完 11 研究生秘书签字: (公章) 分数 各培养环节完成情况、论文撰写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水平、创新能力、是否符合提前毕 业条件等。 导 师 意 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研 究 生 处 意 见 学 校 意 见 学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 章) 注:此表一式三份,办理结束后,一份交培养单位留存,另外两份交研究生处备案存档。此表请双面打印。 本表须附发表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成果证明材料。 12 附件 2 临沂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姓名 专业 申请延长 时间 学号 性别 学院 入学时间 导师 预计毕业时间 联系电话 (可以加附页说明) 申请延期毕 业详细理由 各培养环节完成情况、论文撰写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水平、创新能 力、是否同意延期毕业等。 导师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意见 研究生处 意见 学校意见 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注:此表一式三份,办理结束后,一份交培养单位留存,另外两份交研究生处备案存档。 13 月 日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 年 1 月 18 日印发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