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江苏省2022年“筑梦向未来”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方案.docx
附件 1 “筑梦向未来”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省语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文化 和旅游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第十二届江苏书展执委会 联办单位:省全民阅读促进会、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 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图书馆、江苏教育报刊 总社《画刊·国学》杂志社 二、参赛对象与组别 (一)参赛对象 全省大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公共图书馆员及 社会人员。 (二)组别设置 小学生组、中学生组、职业院校学生组(含中、高职)、 大学生组(含研究生)、留学生组、教师组(含幼儿园在职 教师)公共图书馆(含馆员)组及社会人员组,共 8 个组别。 (三)注意事项 1. 每组均可个人参赛或组成团队参赛,其中团队参赛作 品的人数不得超过 5 人。参赛过程中人员不得替换、不得增 加。 2. 除社会人员组外,其他组别的参赛者仅限本组组别人 员。 3. 每个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 2 人。同一作品的参赛者 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 三、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诵读内容应为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的, 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经典诗文和作品。当代作品应已正 式出版或由主流媒体公开发表。 (二)形式要求 参 赛 作 品 要 求 为 2022 年 新 录 制 创 作 的 视 频 , 高 清 1920*1080 横屏拍摄,格式为 MP4,长度 3—6 分钟,大小不 超过 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视频作品 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 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及作品作者、参赛者 姓名、指导教师、组别等内容,此内容须与推荐作品汇总表 一致。作品提交后,不得更改。 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字体,视 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 的图片和视频,不得出现与诵读大赛无关的条幅、角标等。 (三)其他要求 作品可借助音乐、服装、吟诵等手段融合展现诵读内容。 四、赛事组织 (一)初赛(4 月 23 日至 6 月 30 日) 1. 由各县(市、区)和高校自行组织,形式自定。 2. 根据初赛结果,遴选作品参加复赛,数量不限。 (1)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小学生、中学生(含 中职)、教师(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等组 别推荐工作。 (2)各县(市、区)文旅部门负责公共图书馆组作品 推荐工作。 (2)高校负责大学生(含研究生)、留学生、教师(高 校)等组别推荐工作。 3. 6 月 30 日前,将作品上传至江苏省新华发行集团公众 号“凤凰优学驿站”(公众微信号:FHYXYZWJ)。 (1)各县(市、区)作品由县级教育部门收集、新华 书店负责形式审查并上传。 (2)高校作品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画刊•国学》杂志 社负责收集、上传。 (二)推荐(7 月 1 日至 7 月 15 日) 由各设区市教育部门牵头,会同文旅、新华书店,对本 地上传作品进行线上评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比赛。推荐数 量要求为:每市每组推荐作品数不超过本市该组参赛作品的 10%,且 4 个组别推荐总数不低于 150 个。每个学校或单位 在同一组别中被推荐作品不超过 2 个。 高校作品直接进入省级复赛环节。 7 月 15 日前,各设区市、高校填写《推荐作品汇总表》 (附件 5),报至大赛组委会信箱:jszhjdsd@163.com。 在各地开展评审推荐期间,同步举行网络投票。为鼓励 更多公众参与,凡关注比赛公众号并参与线上投票的读者在 投票结束后,均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奖励为凤凰新华书店官 网消费电子抵用券。该劵将保存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我的 优惠券”中,使用期限为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三)省级复赛(7 月 16 日至 7 月 30 日) 复赛成绩按照网络投票(10%)和专家评审(90%)的 比重,折合计分。8 月上旬,公布复赛结果。 五、奖项设置 根据参赛作品数量,每组别按比例评选特等奖(3%)、 一等奖(6%)、二等奖(10%)、三等奖(15%)和优秀奖 (20%),其中中、小学生两个组别的颁奖对象为所在学校, 证书将载明指导教师、参加学生等信息。特、一等奖作品指 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另根据赛事组织及推荐作品 质量,按不超过参赛单位总数 15%,设优秀组织奖若干。本 届比赛将采用电子证书。获奖单位和选手在名次公布后,自 行登录“凤凰优学驿站”点击链接下载。 特、一等奖作品推荐参加全国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 赛“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各设区市从中、小学生等两个 组别的优秀作品中遴选各两个作品(苏州市各三个作品)参 加在第十二届江苏书展期间举行的“全省中小学生诵读大赛” (参赛事宜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 向参赛者收取费用。 (二)大赛组委会享有参赛作品的展示、出版、汇编、 发行及网络传播等权利,参赛者享有署名权。 (三)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赛事安排调整将通过赛事 平台另行通知。 (四)各地如在本通知下发前,已就今年经典诵读比赛 进行部署的,可按原通知继续进行。后续由设区市负责在“凤 凰优学驿站”上传市级推荐作品即可。 联系人:唐浩(省语委办),电话:025-83335155;刘桢 畅(《画刊•国学》杂志社),电话:025-85717887,接受高 校作品邮箱: jszhjds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