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网络视频选修课程管理办法.pdf
教务处 各学院、各单位: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修读网络视频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已由教务处起草修订,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 年 12 月 5 日 为了规范学生修读网络视频选修课程,提高学生对优质网络课 程的修读效果,加强学生修读的过程管理和诚信教育,特制定本 办法。 第一章 总言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丰富学校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填补学校 线下通识课程不足的现状,共享校外优质课程资源,学校引入 160 多门网络视频选修课程(尔雅网络通识课、智慧树网络通识课等) 供我校本科学生选读。 第二章 选课 第二条 网络视频选修课程的选课,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学 分制排课选课办法(试行) 》 (西师发„2001‟123 号,2016 年 12 月修订)精神,选课时间与普通公共通识课同步,共三次,分别 为前一学期第 14-15 周一选,前一学期第 17-18 周二选,课程开 设学期第 1-2 周退、补、改选。学生选课方式有教务管理系统选 课和尔雅平台自主选课两种,结合课程选修工作实际,采取教务 管理系统对网络课程进行选课操作。 第三条 修读网络视频选修课程的学生,必须由学院组织签订 《网络视频选修课程修读诚信承诺书》 (以下简称《承诺书》 ) (见 附件: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报教务处学业指导中心备 案。 )未签订及拒签订《承诺书》者,将取消修读网络视频选修课 的修读资格。 第三章 课程修读 第四条 在接到学期网络通识教育课程开课通知后,学生必须 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学校修读要求完成课程相关内容,如观看视 频、通过随堂测验、参与讨论、完成课后作业等。 第五条 学生失信行为: 学生有以下失信行为之一者,该门课程成绩记入“0”分,并 记课程“违纪”一次,等同于期末考试违纪。 1. 委托他人进行课程学习; 2. 课程在校区外修读出现 2 次(含)以上; 3. 利用第三方软件完成课程的修读任务点; 4. 修读时间与学生线下课程上课时间发生冲突者; 5. 利用非承诺书签订的手机号码修读课程相关内容者(若手 机号码发生变更,学生自主申请变更《承诺书》中的手机号码) ; 6. 利用平台 bug,快速完成任务者; 7. 多终端同时登陆观看课程视频、或者多终端同时登录观看 同一公司或者不同公司的课程视频等; 8. 其他违纪行为。 第四章 考试管理 第六条 考试管理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学分制考试管理规定》 (西师办发„1995‟58 号,2016 年 12 月修订)及《西北师范大 学本科生考场纪律及违纪认定的若干规定》(西师发„2016‟42 号)精神,从 2020 年起,对所有网络视频选修课程学校将组织线 下闭卷笔试,考试安排在课程开设学期第 16-18 周,考试、阅卷、 提交成绩均由课程相关学科的学院组织实施,工作量计入绩效分 配中。 第七条 考试不通过者将不再组织补考、缓考。 第五章 成绩评定 第八条 成绩评定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学分制成绩管理规定》 (西师办发„1995‟202 号,2016 年 12 月修订)和《关于进一步 规范普通本科学生成绩管理的通知》 (西师办发„2010‟42 号) 精神, 成绩构成为:系统计入平时成绩×0.3+期末考试成绩×0.7。 第六章 学分绩点 第九条 学生在 2020 年之前修读的网络视频选修课程,在计 算学年平均绩点、累计平均绩点时,只纳入成绩最高的 3 门课程。 在计算学分时,将全部计入。 第七章 其它 第十条 学校投入一定的专项经费,每年补充、更新网络视频 选修课程,为学生提供数量充足、具有专业特色的优质网络视频 选修课程。 第十一条 加强学生修读过程管理,充分利用网络课程资源平 台,积极与网络课程开发的企业沟通,不断完善系统课程修读管 理功能,提升学生修读效果。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 释。 附件:网络视频选修课程修读诚信承诺书 附件: 我保证诚信修读学校所开设的网络视频选修课程,若存在下 列失信行为者,将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该门修读课程 成绩为“0 ”分,并记课程“违纪”一次,等同于期末考试违纪。 1. 委托他人进行课程学习; 2. 课程在校区外修读出现 2 次(含)以上; 3. 利用第三方软件完成课程的修读任务点; 4. 修读时间与学生线下课程上课时间发生冲突者; 5. 利用非承诺书签订的手机号码修读课程相关内容者(若手 机号码发生变更,学生自主申请变更《承诺书》中的手机号码) ; 6. 利用平台 bug,快速完成任务者; 7. 多终端同时登陆观看课程视频、或者多终端同时登录观看 同一公司或者不同公司的课程视频等; 8. 其他违纪行为。 学生签名: 学 号: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变更签名: 学 院: 新手机号码: 日 期: 变更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