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公示(2020年)-01-17报.xls
广宁县交通运输局 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号 35 36 执法依据 案件名称 粤肇宁交罚[2020] 00035号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 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广东 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道路运政 粤肇宁交罚[2020] 00036号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 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及《 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 准》 道路运政 广宁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广宁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 91441223MA4X4TJ81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申 报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培训业 务 广宁县客运有限公司 914412237081692667 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 停靠上客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 门 广宁县交通运输局 广宁县交通运输局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1000元 广宁县人民政府 或肇庆市交通运 输局 3000元 广宁县人民政府 或肇庆市交通运 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