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期考试申请表.doc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缓期考试申请表 院、系 班 级 姓 学 号 名 开课学期 —— 学年 第 学期 本 人 理 申 请 缓 由 考 年 课程名称 考试时间 开课院系 月 日 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 意见 签字 拟 缓 考 课 程 院(系) 院长 (主任)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教 务 意 处 见 长 注:1、学生必须持住院治疗的诊断书等有关证明申请缓考。 2、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申请,必须在考试后三日内补办,否则,按旷考处理。 3、本表一式三份,由教务部门签署意见后,送教务科、学生所在院(系)办及开课院 (系)办分别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