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ACCA优秀学生奖励”评定办法.doc
会计学院“ACCA 优秀学生奖励”评定办法 为鼓励全日制 ACCA 方向班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ACCA 设立“优秀学生奖励”项目。根 据 ACCA 相关政策,结合会计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评定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评定时间:每年 9 月。 二、评定对象:ACCA 全日制方向班在读大二至大四在册 ACCA 已注册学员。 三、评定等级、奖励及比例: ACCA 全日制方向班大二至大四共选出 6 名学生获得“ACCA 优秀学生奖励”,每名获奖者将获 得 ACCA 证书及定制礼品。 四、评定标准: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积极参加 ACCA 课程的学习,ACCA 课程成绩及校内其他课程成绩优异(曾获全球第一、大陆第 一的学员优先考虑) 。 4.积极参加 ACCA 组织的活动,同时参考获奖情况、党团学服务经历及其他社会活动参与情况。 5.积极与同学分享 ACCA 学习经验。 五、评定程序: 1.学生对照评定标准进行自主申报。 2.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评定标准,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3.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填写推荐表及相关材料并报 ACCA 上海代表处。 4.ACCA 对各院校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复审。 5.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在 ACCA 中文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