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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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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doc

附件 1 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局 审 批 2012 年 3 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 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 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1 目 录 总说明 ...........................................................................3 第一部分 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 .....................................6 一、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说明 .......................................7 二、报表目录 .....................................................................8 三、调查表式 ....................................................................11 (一)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基层表 ..........................................11 (二)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基层表 ..........................................12 (三)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基层表 ..........................13 (四)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基层表 ..................................14 (五)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基层表 ..........................................15 (六)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基层表 ......................................16 (七)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基层表 ..............................17 (八)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18 (九)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综合表 ..........................................19 (十)城镇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综合表 ..................................21 (十一)城镇大型公共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22 (十二)城镇中小型公共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24 (十三)城镇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26 (十四)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综合表 ....................................27 (十五)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综合表 ........................................28 (十六)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综合表 ....................................29 (十七)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综合表 ............................30 四、主要指标解释 ................................................................31 五、附录 ........................................................................35 (一)台帐 ....................................................................35 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台帐 ................................................36 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台帐 ........................................39 (二)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40 第二部分 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报表 ..........................................44 一、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报表说明 ............................................45 二、报表目录 ....................................................................46 三、调查表式 ....................................................................47 (一)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基层表 ..........................................47 (二)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综合表 ..........................................48 四、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49 2 总说明 一、为全面掌握我国建筑能耗的实际状况及建筑节能工作的进展,加强能源领域的宏观 管理和科学决策,促进建筑节能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民用建筑节能条 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原《民用建筑能 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建科〔2010〕31 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实施居住建筑和 中小型公共建筑相关信息统计的部分城市,形成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政府部门统计调查,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 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地方和单位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收集,并避 免与国家已有的统计调查相重复。各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报表制度的内容,组织实施, 按时报送。 三、本报表制度统计内容:包含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农村居住建筑能耗 信息统计两部分内容。 1、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包括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北方采 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和建筑节能信息四方 面内容。其中建筑节能信息包括当年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 以及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的建筑等三部分内容。 2、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内容为居住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电力、煤炭、天然气等商 品能源的消耗量。 四、本报表制度统计对象 1、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 各类民用建筑,包括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中小型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为民用建筑提供集中供热(冷)的锅炉房(热电厂、热力站) 、制冷站; 当年新增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以及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的建筑。 2、农村居住建筑能耗统计对象为居住建筑。 五、统计范围 针对本报表制度中不同统计内容,统计范围分为全国城镇和农村范围内。 1、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 3 全国城镇范围,即县城关镇以上(含城关镇)的镇乡级区域。其中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 共建筑的相关信息统计范围为全国 79 个城市;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 计的范围为 15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其中实施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相关信息统计的 79 个城市包括:北京,天津, 上海,重庆,石家庄 、秦皇岛 、唐山(河北),太原 、大同 、临汾(山西),呼和浩特、 赤峰 (内蒙古),哈尔滨 、大庆 、齐齐哈尔(黑龙江) ,长春 、吉林 、松原 (吉林),沈阳 、大连 、丹东 、本溪 (辽宁) ,济南 、青岛 、淄博 、东营 (山东),南京 、无锡 、常州 (江苏),合肥 、铜陵 、马鞍山 (安徽) ,杭州 、宁波 、绍兴 、舟山(浙江),福州 、厦 门 、莆田 (福建),南昌 、新余 、景德镇 (江西),郑州 、鹤壁 、南阳(河南),武 汉 、襄樊 、宜昌 (湖北),长沙 、株洲 、湘潭(湖南),广州 、深圳 、东莞 、佛山 (广东),南宁 、柳州 、梧州 (广西),海口 、三亚 (海南),昆明 、丽江(云南),贵 阳 、六盘水(贵州) ,成都 、绵阳(四川),拉萨(西藏) ,西安 、咸阳 、宝鸡(陕西) , 兰州 、张掖 、甘南藏族自治州(甘肃) ,银川 、吴忠(宁夏) ,西宁 、格尔木(青海),乌 鲁木齐 、库尔勒(新疆) 。同时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综合考虑城市规模、 气候区分布、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选择可代表本地区民用建筑能耗实际状况的地级城市作 为调整对象,并可在保证完成所规定城市统计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统计范围,调整或增加 的城市名单应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实施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信息统计的 15 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北京市、天 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 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 79 个城市(同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相关信息统计的城市范围)农村范围内(县 城关镇以下的镇乡级区域)。 六、统计方式 统计方式采取全面统计和抽样统计相结合的方式。 1、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 统计方式采取全面统计和抽样统计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 式;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采取抽样统计调查方式。 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建筑集中供热 4 (冷)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 建筑节能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 2、农村居住建筑能耗统计采取抽样统计方式。 七、本报表制度包括八类报表。 其中第一部分“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包括七类报表: 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表、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表、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 信息统计表、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表、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表、城 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表,以及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表。 第二部分“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报表”仅含有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表。 八、报表形式 本报表制度设置了基层表和综合表,其中基层表由本报表制度所指定的各相关部门或单位 填报,综合表由基层表汇总生成,不必填写。基层表有两类指标,一类为必填指标(城镇民 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部分) ,另一类为选填指标(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部分) 。 其中必填指标各基层单位必须填报,选填指标不要求统一填报,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布置,并且基层单位必须同步执行,选填指标在报送期后要 逐步完善。 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软件填报和汇总。 九、填报方法 1、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填报《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 第一部分城镇民用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 ; 2、村镇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填报《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第二部 分农村居住建筑能耗统报表》 十、报送要求 本报表制度的报告期为年报或两年报。各报表的报送要求和报送方式按制度规定执行。 十一、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填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地 可在本报表制度的基础上增加或补充所需指标,但不得打乱本报表制度指标的排列顺序,也 不得改变统一的编码。 十 二 、 本 报 表 制 度 自 2011 年 年 报 开 始 起 执 行 , 由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负 责 解 释 。 5 第一部分 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 6 一、 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说明 1、统计内容 本部分反映城镇民用建筑能耗、民用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以及建筑节能工作进展 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2、统计范围 全国城镇范围,即县城关镇以上(含县城关镇)的镇乡级区域。其中实施居住建筑和中 小型公共建筑的相关信息统计的范围为 79 个城市,实施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 热信息统计的范围为 15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3、统计方式 统计方式采取全面统计和抽样统计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 式;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采取抽样统计调查方式。 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建筑集中供热 (冷)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 建筑节能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 4、报表形式和填报方法 本报表制度设置了基层表和综合表。基层表由本部分附录(二)中指定的各相关部门或 单位填报,综合表由基层表汇总生成,不必填写。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软件填报和汇总。 5、报送要求 本报表制度的报告期为年报或两年报。其中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相关信息统计内 的报告期为两年报,其他统计内容报告期为年报。 年报的报送时间为次年的 4 月 30 日前,两年报的报送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本报表制度规定的表式和报送时间的要求,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 综合表及基层数据库。 7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填报范围 期别 报送单位 城镇节能 基1表 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 城镇民用建 共建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 筑基本信息 79 个城市范围内抽样确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新疆 定的街道(城关镇)中的 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统计基层表 两年报 页 码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国 年报 报送日期及方式 所有居住建筑和中小型 次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公共建筑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国 年报 城镇节能 基2表 城镇民用建 共建筑 筑能耗信息 统计基层表 次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 79 个城市范围内抽样确 两年报 同上 定的街道(城关镇)中的 样本建筑 城镇节能 基3表 北京 、天津、河北、山西、内 北方采暖地 北方采暖地区城镇范围 区城镇民用 内为民用建筑提供集中 建筑集中供 1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 计算机软件 年报 供热的热电厂,以及供热 能力在 7 兆瓦及以上的锅 热信息统计 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海、宁夏、新疆住房和城乡建 计算机软件 1 设行政主管,新疆生产建设兵 炉房 基层表 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团建设局 为全国城镇范围内国家 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 能耗统计建 城镇节能 筑集中供热 基4表 (冷)信息 年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 共建筑提供集中供热(冷)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新疆 锅炉房(热力站)、制冷 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站 1 为 79 个城市范围内样本 统计基层表 两年报 建筑提供集中供热(冷) 锅炉房(热力站)、制冷 2012 年 同上 基5表 城镇新建建 筑节能信息 年报 统计基层表 8 月 31 日前 计算机软件 站 城镇节能 同上 全国城镇范围内当年完 成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 同上 次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城镇既有建 城镇节能 筑节能改造 基6表 信息统计基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当年完 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 同上 同上 1 同上 同上 1 层表 城镇可再生 城镇节能 基7表 能源建筑规 模化应用信 息统计基层 全国城镇范围内当年完 年报 成竣工验收、并规模化应 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 表 8 表号 表名 报告 填报范围 期别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页 码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国 年报 城镇节能 综1表 次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 城镇民用建 公共建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 筑基本信息 79 个城市范围内抽样确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新疆 定的街道(城关镇)中 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统计分类综 合表 两年报 的所有居住建筑和中小 1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 计算机软件 型公共建筑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国 年报 城镇节能 综2 表 城镇民用建 公共建筑 筑能耗信息 79 个城市范围内抽样确 统计综合表 两年报 次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 同上 定的街道(城关镇)中 2012 年 2 8 月 31 日前 的所有居住建筑和中小 计算机软件 型公共建筑 城镇国家机 城镇节能 关办公建筑 综3 表 能耗信息统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国 家机关办公建筑 同上 次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计综合表 城镇大型公 城镇节能 共建筑能耗 综4 表 信息统计分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大 型公共建筑 同上 同上 2 同上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 计算机软件 2 同上 同上 1 类综合表 城镇中小型 城镇节能 公共建筑能 综5 表 耗信息统计 两年报 城镇居住建 筑能耗信息 综6表 统计分类综 79 个城市范围内抽样确 两年报 综7 表 定的街道(城关镇)中 的所有居住建筑 合表 城镇节能 定的街道(城关镇)中 的所有中小型公共建筑 分类综合表 城镇节能 79 个城市范围内抽样确 北方采暖地 北方采暖地区城镇范围 北京 、天津、河北、山西、内 区城镇民用 内为民用建筑提供集中 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供热的热电厂,以及供 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 热信息统计 热能力在 7 兆瓦及以上 海、宁夏、新疆住房和城乡建 综合表 的锅炉房 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筑集中供 城镇节能 城镇新建建 综8表 筑节能信息 统计综合表 年报 次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当 年报 年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 建筑 9 同上 同上 1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城镇既有建 城镇节能 筑节能改造 综9表 信息统计综 年报 综 10 表 表 同上 报送日期及方式 次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页 码 1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当 能源建筑规 息统计综合 年完成节能改造的民用 建筑 城镇可再生 模化应用信 报送单位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当 合表 城镇节能 填报范围 年报 年完成竣工验收、并规 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的 建筑 10 同上 同上 1 三、调查表式 (一)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基层表 表 号:城镇节能基 1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所属行政区名称:_ _ _省(自治区、直辖市)__ _地(区、市)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__县(市、区)__ _街道(镇)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有效期至: 2014 所属街道(城关镇)行政区代码: 填报单位: 20 年 3 月 年/两年报 建筑详细名称 建筑详细地址 竣工时间 建筑类型 建筑功能 建筑层数(层) A B C D E 1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供热方式 供冷方式 2 F 续表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所执行的建筑 联系人和 节能标准 联系电话 G H I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统计时间 J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房管部门填报; 2、本报表为年报或两年报。其中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两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 3、所属街道(城关镇)行政区代码不需填写,由计算机软件自动生成; 4、建筑类型 D: 应填写数字代码 1、2、3 或 4, 1 表示居住建筑,2 表示中小型公共建筑, 3 表示 大型公共建筑,4 表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5、建筑功能 E:其中居住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可不填写;中小型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填写 1~4 的数字代码, 1 表示写字楼建筑,2 表示商场建筑,3 表示宾馆饭店建筑,4 表示其他建筑; 6、供热方式 F:应填写数字代码 1、2、3, 1 表示集中供热, 2 表示分户采暖,3 表示无; 7、供冷方式 G:应填写数字代码 1、2、3, 1 表示集中供冷, 2 表示分户供冷,3 表示无; 8、所执行的建筑节能标准 H:当年内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填写,其他建筑不需填写。应填写数 字代码 0、1、2 或 3,没有执行节能标准填 0,执行节能 50%标准填 1,执行节能 65%标准填 2, 执行节能 65%以上标准填 3; 9、表中 1、2 栏数据取整数。 11 (二)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基层表 表 号:城镇节能基 2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代码: 建筑详细名称: 填报单位: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20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年/两年报 有效期至: 2014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A B C 电力 千瓦时 104 煤炭 千克 105 天然气 立方米 106 液化石油气 千克 107 人工煤气 立方米 108 其他能源( ) 千焦耳 110 集中供冷耗冷量 千焦耳 111 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 集热器面积 平方米 112 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 装机容量 峰瓦 113 装机容量 千瓦 114 辅助热源供热量 千焦耳 115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1 2 报出日期:20 年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供能单位填报; 2、本报表为年报或两年报。其中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两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 3、建筑代码、建筑详细名称不需填写,由计算机软件系统自动生成; 4、表中 108 项“其他能源”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没有列出的其他能源的类型和相对应的能耗计 量单位; 5、表中 104~115 项数据取整数。 12 3 数量 109 集中供热耗热量 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 年 月 月 (三)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基层表 表 号:城镇节能基 3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所属行政区名称:___ _省(自治区、直辖市)__ _地(区、市) _县(市、区)___ 填报单位: 20 燃料情况 供热 锅炉房(热电厂) 类型 A 收费的面积 (平方米) (兆瓦) B 按热计量 面积 供热能力 1 年 3 年 热源情况 详细名称 有效期至: 2014 _街道(镇) (平方米) 2 燃料消耗量 燃料 种类 热值 (千卡) 3 C 4 计量 本年 上年 单位 累计 累计 D 5 6 续表 总耗电量(千瓦时) 本年累计 总耗水量(吨)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总供热量(吉焦) 本年累计 其中 上年累计 购热量 7 8 单位负责人: 9 统计负责人: 10 11 填表人: 12 报出日期:20 其中 购热量 13 年 14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供热公司、热电厂或自有锅炉房产权单位填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 3、热源类型应填写 1~6 数字代码,其中 1 表示燃煤锅炉, 2 表示燃油锅炉, 3 表示燃气锅炉, 4 表 示电锅炉, 5 表示热泵系统, 6 表示热电联产; 4、能源种类 C(计量单位 D)应填写煤(千克)、天然气(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千克)、人工煤气 (立方米)、汽油(千克)、煤油(千克)或柴油(千克),其中对应热源类型 4、5、6 不需填写 此栏目中的内容; 5、总耗电量是指用于锅炉房动力设备的电力消耗量,其中对应热源类型“4”、“5”的能源消耗总量 也在此栏目中填写,对于热源类型“6”不需填写此栏目内容; 6、对应热源类型“6”在总供热量(11、13 栏)内只填写直供量; 7、购热量(12、14 栏)是指供热单位从其他热力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购入的热量; 8、本表逻辑审核关系:2 栏≥3 栏,11 栏≥12 栏≥,13 栏≥14 栏; 9、表中 1~14 项数据取整数。 13 月 (四)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基层表 表 号:城镇节能基 4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锅炉房(热力站)、制冷站详细名称: 填报单位: 能耗统计建 筑详细名称 A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20 建筑代码 所在街道 (城关镇) B C 年/两年报 供热(供冷)面 积 (平方米) 有效期至: 2014 收费的面积 燃料热值 种类 (平方米) 2 (千卡) D 3 续表 集中供热(冷)量 燃料消耗量 (千焦耳)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E 4 5 6 7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集中供热(冷)单位、区域热力站,或自有锅炉房(或制冷站)产权单位填报; 2、本报表为年报或两年报。其中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两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 3、能耗统计建筑详细名称 A、建筑代码 B、所在街道(城关镇)C 不需填写,由计算机软件自动生 成; 4、能源种类 D(计量单位 E)应填写电(千瓦时)、煤(千克)、天然气(立方米)、液化石油气 (千克)、人工煤气(立方米)、汽油(千克)、煤油(千克)、柴油(千克)或燃料油(千 克); 5、本表逻辑审核关系:1 栏≥2 栏; 6、表中 1~7 项数据取整数。 14 3 燃料情况 按热计量 1 年 月 (五)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基层表 表 号:城镇节能基 5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有效期至:2014 填报单位: 20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A B C 建筑总量(建筑面积) 301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302 平方米 大型公共建筑 年 合计 未执行 50% 65% 65%以上 1 2 3 4 5 303 304 单位负责人: 305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日 说明:1、本表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填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 3、本表逻辑审核关系:1 栏=2 栏+3 栏+4 栏+5 栏,301 项=302 项+303 项+304 项+305 项; 4、表中 301~305 项取整数。 15 月 所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中小型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 3 年 月 (六)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基层表 表 号:城镇节能基 6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有效期至:2014 填报单位: 20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合计 综合改造 部分改造 A B C 1 2 3 建筑总量(建筑面积) 301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302 大型公共建筑 平方米 303 中小型公共建筑 304 居住建筑 305 单位负责人: 年 3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日 说明:1、本表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房管部门或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填报; 2、本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的 4 月 30 日前; 3、本表逻辑审核关系:1 栏=2 栏+3 栏,301 项=302 项+303 项+304 项+305 项; 4、表中 301~305 项取整数。 16 年 月 月 (七)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基层表 表 号:城镇节能基 7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填报单位: 20 有效期至:2014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A B C 1 集热器面积 平方米 301 应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302 装机容量 峰瓦 303 装机容量 千瓦 304 应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305 辅助热源供热量 千焦耳 306 年 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 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 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日 说明:1、本表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筑节能管理部门或可再生能源供应商填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 3、表中 301-306 项取整数。 17 年 月 3 月 (八)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表 号:城镇节能综 1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有效期至:2014 年 综合机关名称: 20 3 月 年/两年报 大型公共建筑 所属行政区名 国家机关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称及代码 办公建筑 合计 写字楼 商场建筑 建筑 A 按街道(城关 B C D 总栋数 栋 101 万平方米 102 1 2 宾馆饭店 建筑 3 4 其他建筑 5 6 镇)行政区 总建筑面积 排列 续表 中小型公共建筑 合计 7 写字楼 建筑 8 商场建筑 9 单位负责人: 宾馆饭店 建筑 10 居住建筑 其他建筑 合计 低层建筑 多层建筑 中高层和高层建筑 11 12 13 14 15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年报或两年报。其中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两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 3、本表由城镇基 1 表汇总生成; 18 4、本表逻辑审核关系:2 栏=3 栏+4 栏+5 栏+6 栏;7 栏=8 栏+9 栏+10 栏+11 栏;12 栏=13 栏+14 栏+15 栏; 5、表中 101 项为整数,102 项保留 2 位小数。 (九)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综合表 表 号:城镇节能综 2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有效期至:2014 年 综合机关名称: 20 3 年/两年报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指标名称 A 计量单位 B C 代码 D 总栋数 栋 101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02 总能耗 吨标煤 103 其中:电力 吨标煤 104 煤炭 吨标煤 105 天然气 吨标煤 106 液化石油气 吨标煤 107 人工煤气 吨标煤 108 吨标煤 109 集中供热耗热量 吨标煤 110 集中供冷耗冷量 吨标煤 111 建筑总量 全年总能耗量 其他能源( ) 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 集热器面积 万平方米 112 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 装机容量 万峰瓦 113 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 装机容量 万千瓦 114 可再生能源 建筑规模化 应用 19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1 2 月 辅助热源供热量 全年单位建筑 总能耗 万千焦耳 115 千克标煤/ 116 平方米 面积能耗量 千克标煤/ 其中:电力 117 平方米 续表 大型公共建筑 本年累计 3 中小型公共建筑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5 6 7 8 4 单位负责人: 居住建筑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年报或两年报。其中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两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 3、本表由城镇综 1 表、基 2 表和基 4 表计算生成; 4、本表逻辑审核关系: (1)103 项=104 项+105 项+106 项+107 项+108 项+109 项+110 项+111 项; (2)116 项=103 项/102 项,117 项=104 项/102 项; 5、表中 101 为整数,102 项~115 项保留两位小数,116~117 项保留 1 位小数。 20 (十)城镇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综合表 表 号:城镇节能综 3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竣工时间:1990 年前(含 1990 年)/1991~2000 年/2001~至今 综合机关名称: 20 指标名称 A 有效期至:2014 年 代码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C D 1 2 总栋数 栋 101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02 总能耗 吨标煤 103 其中:电力 吨标煤 104 煤炭 吨标煤 105 天然气 吨标煤 106 液化石油气 吨标煤 107 人工煤气 吨标煤 108 吨标煤 109 集中供热耗热量 吨标煤 110 集中供冷耗冷量 吨标煤 111 建筑总量 其他能源( 可再生能源 ) 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 集热器面积 万平方米 112 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 装机容量 万峰瓦 113 装机容量 万千瓦 114 辅助热源供热量 万千焦耳 115 总能耗 千克标煤/ 平方米 116 其中:电力 千克标煤/ 117 建筑规模化 应用 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 全年单位建筑 面积能耗量 21 月 计量单位 B 全年总能耗量 年 3 平方米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 3、本表按建筑竣工时间进行分类汇总,竣工时间分为 1990 年前(含 1990 年)、1991~2000 年、2001~ 至今三类,各个时期汇总表应在表头相应的时期内标注“√”; 4、本表由城镇综 1 表和基 2 表(和基 4 表)汇总生成; 5、本表逻辑审核关系: (1)103 项=104 项+105 项+106 项+107 项+108 项+109 项+110 项+111 项; (2)116 项=103 项/102 项,117 项=104 项/102 项; 6、表中 101 为整数,102 项~115 项保留两位小数,116~117 项保留 1 位小数。 (十一)城镇大型公共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表 号:城镇节能综 4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竣工时间:1990 年前(含 1990 年)/1991~2000 年/2001~至今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综合机关名称: 有效期至:2014 20 年 年 3 写字楼建筑 指标名称 A 计量单位 B C 代码 D 总栋数 栋 101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02 总能耗 吨标煤 103 其中:电力 吨标煤 104 煤炭 吨标煤 105 天然气 吨标煤 106 液化石油气 吨标煤 107 人工煤气 吨标煤 108 吨标煤 109 集中供热耗热量 吨标煤 110 集中供冷耗冷量 吨标煤 111 建筑总量 全年总能耗量 其他能源( 可再生能源 ) 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 集热器面积 万平方米 112 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 装机容量 万峰瓦 113 建筑规模化 应用 22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1 2 月 装机容量 万千瓦 114 辅助热源供热量 万千焦耳 115 千克标煤/ 116 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 全年单位建筑 总能耗 平方米 面积能耗量 千克标煤/ 其中:电力 117 平方米 续表 商场建筑 宾馆饭店建筑 其他建筑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3 4 5 6 7 8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 3、本表按建筑竣工时间进行分类汇总,竣工时间分为 1990 年前(含 1990 年)、1991~2000 年、2001~ 至今三类,各个时期汇总表应在表头相应的时期内标注“√”; 4、本表由城镇综 1 表和基 2 表(和基 4 表)汇总生成; 5、本表逻辑审核关系: (1)103 项=104 项+105 项+106 项+107 项+108 项+109 项+110 项+111 项; (2)116 项=103 项/102 项,117 项=104 项/102 项; 6、表中 101 为整数,102 项~115 项保留两位小数,116~117 项保留 1 位小数。 23 (十二)城镇中小型公共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表 号:城镇节能综 5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竣工时间:1990 年前(含 1990 年)/1991~2000 年/2001~至今 综合机关名称: 20 有效期至:2014 年 3 两年报 写字楼建筑 指标名称 A 计量单位 B C 代码 D 总栋数 栋 101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02 总能耗 吨标煤 103 其中:电力 吨标煤 104 煤炭 吨标煤 105 天然气 吨标煤 106 液化石油气 吨标煤 107 人工煤气 吨标煤 108 吨标煤 109 集中供热耗热量 吨标煤 110 集中供冷耗冷量 吨标煤 111 建筑总量 全年总能耗量 其他能源( ) 24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1 2 月 可再生能源 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 集热器面积 万平方米 112 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 装机容量 万峰瓦 113 装机容量 万千瓦 114 辅助热源供热量 万千焦耳 115 千克标煤/ 116 建筑规模化 应用 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 全年单位建筑 总能耗 平方米 面积能耗量 千克标煤/ 其中:电力 117 平方米 续表 商场建筑 宾馆饭店建筑 其他建筑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3 4 5 6 7 8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两年报,报送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 3、本表按建筑竣工时间进行分类汇总,竣工时间分为 1990 年前(含 1990 年)、1991~2000 年、2001~ 至今三类,每类汇总表应在表头相应的时间段标注“√”; 4、本表由城镇综 1 表和基 2 表(和基 4 表)计算生成; 5、本表逻辑审核关系: (1)103 项=104 项+105 项+106 项+107 项+108 项+109 项+110 项+111 项; (2)116 项=103 项/102 项,117 项=104 项/102 项; 6、表中 101 为整数,102 项~115 项保留两位小数,116~117 项保留 1 位小数。 25 (十三)城镇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表 号:城镇节能综 6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竣工时间:1990 年前(含 1990 年)/1991~2000 年/2001~至今 综合机关名称: 20 指标名称 A 计量单位 B C 耗量 代 可再生能 源建筑规 模化应用 多层建筑 中高层和高层 建筑 本年 累计 上年 累计 本年 累计 上年 累计 D 1 2 3 4 5 6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02 总能耗 吨标煤 103 其中:电力 吨标煤 104 煤炭 吨标煤 105 天然气 吨标煤 106 液化石油气 吨标煤 107 人工煤气 吨标煤 108 吨标煤 109 集中供热耗热量 吨标煤 110 集中供冷耗冷量 吨标煤 111 集热器面积 万平方米 112 装机容量 万峰瓦 113 26 低层建筑 上年 累计 101 太阳能光热利 用系统 太阳能光电利 用系统 月 本年 累计 栋 ) 3 码 总栋数 其他能源( 年 两年报 建筑总量 全年总能 有效期至:2014 装机容量 万千瓦 114 辅助热源供 热量 万千焦耳 115 总能耗 千克标煤/ 平方米 116 其中:电力 千克标煤/ 平方米 117 浅层地热能利 用系统 全年单位 建筑面积 能耗量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两年报,报送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 3、本表按建筑竣工时间进行分类汇总,竣工时间分为 1990 年前(含 1990 年)、1991~2000 年、2001~ 至今三类,每类汇总表应在表头相应的时间段标注“√”; 4、本表由城镇综 1 表和基 2 表(和基 3 表)计算生成; 5、本表逻辑审核关系: (1)103 项=104 项+105 项+106 项+107 项+108 项+109 项+110 项+111 项; (2)116 项=103 项/102 项, 117 项=104 项/102 项; 6、表中 101 为整数,102 项~115 项保留两位小数,116~117 项保留 1 位小数。 (十四)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综合表 表 号:城镇节能综 7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有效期至:2014 综合机关名称: 20 统计指标 计量单位 A B 代码 C 数量 个 201 供热面积 万平方米 202 供热能力 万兆瓦 203 燃料消耗量 万吨标煤 204 总耗电量 万千瓦时 205 总耗水量 万吨 206 总供热量 万吉焦 207 其中:购热量 万吉焦 208 单位建筑面积 集中供热能耗量 千克标煤/平方米 合计 燃煤锅炉房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1 2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3 热泵系统机房 27 月 燃油锅炉房 4 5 209 电锅炉房 3 两年报 续表 燃气锅炉房 年 热电厂 6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 3、本表由城镇基 3 表汇总生成; 4、本表逻辑审核关系: (1)1 栏=3 栏+5 栏+7 栏+9 栏+11 栏+13 栏+15 栏;2 栏=4 栏+6 栏+8 栏+10 栏+12 栏+14 栏+16 栏; (2)209 项=(204 项+205)/202 项; 5、表中 201 为整数,202 项~207 项保留两位小数,208 项保留 1 位小数。 (十五)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综合表 表 号:城镇节能综 8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有效期至:2014 综合机关名称: 20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A B C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中小型公共建筑 合计 未执行 50% 65% 65%以上 1 2 3 4 5 303 304 居住建筑 单位负责人: 所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302 万平方米 305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日 28 3 年 301 建筑总量(总建筑面积) 大型公共建筑 年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月 说明:1、本表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 3、本表由城镇基 5 表汇总生成; 4、本表逻辑审核关系:1 栏=2 栏+3 栏+4 栏+5 栏,301 项=302 项+303 项+304 项+305 项; 5、表中 301~305 项保留两位小数。 (十六)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综合表 表 号:城镇节能综 9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有效期至:2014 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合计 综合改造 部分改造 A B C 1 2 3 建筑总量(总建筑面积) 301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302 大型公共建筑 万平方米 303 中小型公共建筑 304 居住建筑 305 29 3 月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 3、本表由城镇基 6 表汇总生成; 4、本表逻辑审核关系:1 栏=2 栏+3 栏,301 项=302 项+303 项+304 项+305 项; 5、表中 301~305 项保留两位小数。 (十七)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综合表 表 号:城镇节能综 10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 有效期至:2014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A B C 1 集热器面积 万平方米 301 应用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302 装机容量 万峰瓦 303 装机容量 万千瓦 304 应用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305 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 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 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 30 年 3 月 万千焦耳 辅助热源供热量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306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 3、本表由城镇基 7 表汇总生成; 4、表中 301-306 取两位小数。 四、主要指标解释 1、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指标:为民用建筑的类型、功能、层数、建筑面积等建筑的 基本情况。 2、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指标:为民用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全年的电力、煤碳、天然气 等各类能源的消耗量,以及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 中规模化应用情况。其中建筑能源消耗是指在建筑使用过程中,为满足民用建筑内人员活动 的能源消耗,包括维持建筑环境(如采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灯)和各类建筑内活动(如办 公、炊事等)的能源消耗。 3、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指标:为城镇民用建筑供集中供热(冷) 的锅炉房、热电厂供热总面积和按热计量收费的面积,以及全年燃料消耗量、耗电量、耗水 量、供热量等。 4、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指标:为能耗统计建筑提供集中供热(冷) 31 的锅炉房(热电厂)、制冷站的总供热(冷)面积和按热计量收费的面积,以及相对应的能 耗统计建筑详细名称、全年燃料消耗量和供热(冷)量等。 其中能耗统计建筑是指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的民用建筑,具体包括全国城镇范围内的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 79 个城市中抽样街道(城关镇)范围内的样本建 筑。 5、建筑节能信息统计指标:包含有关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 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 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指标为当年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面积,经节能验收合格 的建筑面积,以及所执行的建筑节能标准; 城镇民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指标为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和部分改造的 建筑面积; 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指标为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电利用 系统、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的建筑应用情况。 6、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 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客运用房、展览中心等。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是指由政府财政资金建设、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管理的办公建 筑。本报表制度只对建筑面积在 3000 平方米以上(含 3000 平方米)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进 行统计调查。 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单体建筑面积大于 2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中小型公共建筑是指单体 建筑面积小于(含 2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本报表制度将大型和中小型公共建筑分为写字 楼建筑、商场建筑、宾馆饭店建筑和其他建筑四类进行统计调查。 7、居住建筑:是指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包括住宅、集体宿舍、公寓等。 本报表制度将居住建筑分为低层、多层、中高层和高层三类进行统计调查。低层是指一 层至三层的居住建筑;多层是指四层至六层的居住建筑;中高层和高层是指七层及以上的居 住建筑。 商住两用混合建筑(民用建筑的下部为商场或办公区域,上部为居住区域的建筑),应 32 将该类建筑的居住区域、办公或商场区域分别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拆分成两栋建筑,分 别对两栋建筑的有关信息进行统计。 8、样本建筑:是指从 79 个城市中确定的统计街道(城关镇)范围内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和居住建筑总体中,按照本报表制度附录(二)规定的原则随机抽取的,作为建筑能耗统计 调查对象的单体建筑。 9、所属街道(镇)行政区代码:国家统计局按照标准规定赋予每个街道(镇)的行政 区位代码。 10、建筑代码:每栋建筑的唯一编码,用 18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由计算机软件根据建 筑的基本信息情况进行处理自动生成,每栋建筑的建筑代码在本报表制度各统计报表中应保 持一致。建筑代码的构成: (1)代码第 1~12 位为该建筑所在街道的行政区位代码。 (2)代码第 13~14 位用于区分建筑类型; 其中代码第 13 位的确定:居住建筑为 1;中小型公共建筑为 2;大型公共建筑为 3; 代码第 14 位的确定:居住建筑应在数字 1~3 中选取(1 为低层建筑;2 为多层建筑;3 为中高层和高层建筑);中小型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在数字 4~8 中选取(4 为国家机关 办公建筑;5 为写字楼建筑;6 为商场建筑;7 为宾馆饭店建筑;8 为其他建筑) (3)15~18 位为各类建筑的流水号。 11、建筑详细名称:应填写建筑的档案名和现用名。 12、建筑详细地址:民用建筑的通讯地址,居住建筑的填写应包含居住建筑的所在的居 住小区的名称和具体的楼栋号。 13、竣工时间:按照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要求,民用建筑完成竣工验收的时间。 14、建筑类型:应填写数字代码 1 或 2 或 3 或 4,1 表示居住建筑,2 中小型表示公共 建筑,3 表示大型公共建筑,4 表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15、建筑功能:居住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可不填写;中小型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 筑应填写 1~4 的数字代码,1 表示写字楼建筑,2 表示商场建筑,3 表示宾馆饭店建筑,4 33 表示其他建筑。 16、建筑层数:是指建筑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 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 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 2.20m 以上(不含 2.20m)的,计算自然层数。 17、建筑面积:按照有法律效力的数据为准,如房产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等。 18、集中供热(冷):是指集中热(冷)源,通过供热(冷)输配管道,为建筑提供提 供集中供热(冷)的供热(冷)方式。 19、能耗统计建筑:是指实施能耗统计调查的民用建筑,具体包括全国城镇范围内的国 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 79 个城市中抽样街道(城关镇)范围内的样本建筑。 2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 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并达到现行建筑节能 标准的活动。 本报表制度分为既有建筑综合改造和部分改造两类实施统计调查,其中“综合改造”是 指同时对建筑物围护结构和供热计量实施的节能改造,应当满足以下三个基本要求: (1)围护结构改造内容应包括外墙、屋面、外门窗等保温改造; (2)对于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和用热计量装置;对于公共 建筑还应当安装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用电分项计量装置; (3)热源(锅炉房或热力站)和供热管网的节能改造。 “部分改造”是指不符合综合改造的要求,对围护结构、供热采暖系统及其辅助设施 中部分内容实施的节能改造。 21、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是指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的,使用可再生能源用于建筑的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的工程项目。本报表制度只对 太能能光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三类技术在建筑中规模化 应用情况进行统计。 22、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是指通过热吸收将太阳辐射能转换成热能以加热水的装置系 统,其中集热器是指用于吸收太阳辐射并将产生的热能传递到传热工质的装置。 34 23、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是指通过光电效应或者光化学效应把太阳辐射能转化为电能 的装置系统。在标准条件下所输出的最大功率为峰值功率,其计量单位为 Wp(峰瓦) 。 24、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是指以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河水、湖水、海水、污水等) 等作为热源、冷源,通过高效热泵机组向建筑物供热或供冷的装置,包括土壤源热泵、地下 水源热泵、淡水源热泵、海水源热泵,以及污水源热泵等。 25、总能耗:是指民用建筑在一年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 单位,分别折算为一次能源后的总和,计量单位为标准煤。 35 五、附录 (一)台帐 本报表制度中的台帐是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的基础,由“民用建筑能耗信息 统计台帐”和“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台帐”构成。 “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台帐”用于记录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 公共建筑,以及对 79 个城市所确定的街道(城关镇)范围内的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 进行抽样确定的样本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电力、煤碳、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各类 能源的逐月能耗量。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供能单位填 报。 “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台帐”用于记录为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建筑的每 个锅炉房(热力站) 、制冷站所提供的供热(冷)面积、逐月的燃料消耗量和供热(冷)量。 由供热(冷)单位、区域热力站,或自有锅炉房(或制冷站)产权单位填报。 36 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台帐 表 建筑代码: 号:城镇节能台 1 表 建筑详细名称: 所属街道(城关镇)行政区代码: 填报单位: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一) 有效期至:2014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建筑总能耗表 计量单 年3月 代码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B C 1 2 3 4 5 6 电力 千瓦时 104 煤碳 千克 105 天然气 立方米 106 液化石油气 千克 107 人工煤气 立方米 108 指标名称 位 A 其他能源( ) 109 集中供热耗热量 千焦耳 110 集中供冷耗冷量 千焦耳 111 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 集热器面积 平方米 112 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 装机容量 峰瓦 113 装机容量 千瓦 114 辅助热源供热量 千焦耳 115 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 续表 数据来源 7月 8月 9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7 8 9 10 11 12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D E F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供能单位填报; 2、通过对计量装置可获取整栋楼能耗的,应填写“建筑总能耗表”。对于不同使用功能的公共建筑 采取逐户统计调查形式采集能耗数据的,应首先填写“逐用户能耗表”,并将数据累加后,再填 写“建筑总能耗表”; 3、建筑代码、建筑详细名称和所属街道(镇)行政区代码由计算机软件自动生成; 4、表中 109 项“其他能源”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没有列出的其他能源的类型和对应的能耗计量 单位; 5、表中 104~115 项数据保留整数。 37 (二)逐用户能耗表 1. 公用能耗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A B C 1 2 3 4 5 6 千瓦时 104 电力 其他能源( ) 109 续表 数据来源 7月 8月 9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7 8 9 10 11 12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D E F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供能单位填报; 2、表中 109 项“其他能源”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没有列出的其他能源的类型和对应的能耗计量 单位; 3、表中 104、109 项保留整数。 38 2、各用户能耗 计量 代码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B C 1 2 3 4 5 6 电力 千瓦时 104 煤碳 千克 105 天然气 立方米 106 液化石油气 千克 107 人工煤气 立方米 108 指标名称 单位 A 其他能源( ) 109 集中供热耗热量 千焦耳 110 集中供冷耗冷量 千焦耳 111 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 集热器面积 平方米 112 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 装机容量 峰瓦 113 装机容量 千瓦 114 辅助热源供热量 千焦耳 115 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 续表 数据来源 7月 8月 9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7 8 9 10 11 12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D E F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供能单位填报; 2、表中 109 项“其他能源”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没有列出的其他能源的类型和对应的能耗计量 单位; 3、表中 104~115 项保留整数。 39 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台帐 表 号:城镇节能台 2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所属行政区名称:_ 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 __ _县(市、区)__ 锅炉房(热力站)、制冷站详细名称: 所属街道(城关镇)行政区代码: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__地(区、市) __街道(镇)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有效期至:2014 年 3月 填报单位: 上年 燃料 供热(冷)范围 内能耗统计建 筑详细名称 建筑 供热(供冷) 按热计量收费的 面积 代码 面积(平方米) A B 1 2 10 月 11 月 12 月 种 类 计量 单位 热值 (千卡)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C D E 3 4 5 6 7 8 续表 本年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报出日期:20 年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月 日 说明: 1、本表由集中供热(冷)单位、区域热力站,或自有锅炉房(制冷站)产权单位填报; 2、供热(供冷)范围内的民用建筑详细名称 A、建筑代码 B 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3、燃料种类 C 和计量单位 D 对应不同种类的能源分别填写:煤(千克)、天然气(立方米)、液 化石油气(千克)、人工煤气(立方米)、汽油(千克)、煤油(千克)、柴油(千克)或燃料 油(千克),如果采用其他能源,应分别在相应栏目内填写相关内容; 4、供热(冷)面积(1 栏)、按热计量收费的面积(2 栏)、燃料消耗量(3、5、7、9、11、13、 15、17、19、21、23、25、27、29、31 栏)和供热(供冷)量(4、6、8、10、12、14、16、 18、20、22、24、26、28、30、32 栏)应分别填写供热(冷)范围内的总量; 5、供应量的计量单位为千卡; 6、在某个月份期间没有进行集中供热(冷)时,应在相应的栏内填写“0”; 7、本表逻辑审核关系:1 栏≥2 栏; 8、表中 1~32 栏保留整数。 40 (二)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一、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的组织形式与职责 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以下简称:能耗和节能统计)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的统一部署下,分省、市两级组织实施。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的能耗和节能统计工作。包括制定民用建 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调查实施方案,向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署统计工作, 核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的范围, 发放并回收报表;编制并发放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软件;对参与统计工作的相关人 员开展培训;审核、汇总和公布全国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中心负责能耗和节能统计的具体实 施与管理。 (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的能耗和节能统计工作。 包括向辖区内城市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部署统计工作,发放并回收报表;确定实施居住建筑 和中小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的城市,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审核、汇 集统计数据,建立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数据库,并将本行政区域的综合 报表及全部基层数据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能耗和节能统计工作。包 括向辖区内相关部门部署统计工作,发放并回收报表;确定实施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 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街道(或城关镇);组织统计数据的录入、编辑和审核,监督并督 促填报单位建立完整的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台帐和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台帐, 并将本辖区内全部基层数据报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调查范围的确定 本报表制度采取全面统计调查和抽样统计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统计工作分别在全国城镇、 北方采暖地区和 79 个城市范围内实施。 (一)在全国城镇范围内实施的统计内容 41 1、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以及国家机关办公建 筑、大型公共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 2、建筑节能信息统计。 (二)在北方采暖地区实施的统计内容 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为民用建筑提供集中供热的热电厂和供热能力在 7 兆 瓦及以上的锅炉房)。 (三)在 79 个城市范围内实施的统计内容 1、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 2、样本建筑(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 三、79 个城市范围内建筑能耗统计对象(样本建筑)的确定和统计调查 统计城市范围内建筑能耗统计对象的确定和统计调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确定街道(或城关镇)统计范围,并对统计范围内民用建筑的基本信息实施 统计调查。 79 个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行政区划代码分别对辖区内每一个县级(区、县、 市)中的街道(或城关镇)进行排序,并随机抽取不少于 10%的街道(或城关镇)作为统计 范围。当按 10%抽样的结果小于 1 个时,确定样本量为 1 个。确定的街道(或城关镇)统计 范围应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79 个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确定的街道(或城关镇)范围内的所有居住建筑 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进行统计调查。 第二阶段,样本建筑的确定和统计调查。 首先进行建筑分类。对第一阶段统计调查的居住建筑按照低层、多层、中高层和高层划 分为 3 类;中小型公共建筑按照写字楼建筑、商场建筑、宾馆饭店建筑、其他建筑分为 4 类。 每一类建筑再按照竣工时间划分为 1990 年前(含 1990 年)竣工的、1991~2000 年(含 2000 年)竣工的以及 2001 年以后竣工的,共三层。 然后进行抽样。对于不同时期的各类建筑均按不少于 20%进行随机抽样确定为能耗统计 样本建筑。当按 20%的抽样率确定的样本建筑栋数少于 1 栋时,确定样本量为 1 栋;当某类 建筑在一个时期内不存在时,样本量为 0。同时,按照相同的原则抽取各类建筑作为备份样 本。当数据采集期间,遇到无效样本(无法从样本建筑中获取统计所需的相关数据)时,可 从备份样本中随机抽取一个同一时期、同一建筑类型的建筑替代。 在完成上述工作后,79 个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第二阶段确定的每一个样本 42 建筑实施能耗统计调查。 四、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的统计调查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民用建筑能耗统计调查工作 的基础,向有关集中供热(冷)单位,区域热力站等单位提供能耗统计建筑清单,由其核定各 个锅炉房(热力站)、制冷站集中供热(冷)范围内的能耗统计建筑,并实施集中供热(冷) 信息统计调查。 五、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本制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报送制”的方式,明确各相关 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层表及台帐 1、 《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基层表》 (城镇节能基 1 表)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填报,大型公共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 由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房管部门填报,居住建筑由房管部门填报。 2、《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基层表》(城镇节能基 2 表)、《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 统计台帐》 (城镇节能台 1 表)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填报,大型公共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 由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房管部门、供能单位填报,居住建筑由房管部门或供能单 位填报。 3、 《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基层表》(城镇节能基 3 表) 由供热公司、热电厂或自有锅炉房产权单位填报。 4、《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基层表》(城镇节能基 4 表)、《能耗统计建筑 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台帐》(城镇节能台 2 表) 由集中供热(冷)单位,区域热力站,或自有锅炉房(制冷站)产权单位填报。 5、 《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基层表》 (城镇节能基 5 表) 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填报。 6、 《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基层表》(城镇节能基 6 表) 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筑节能管理部门或房管部门填报。 7、 《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基层表》 (城镇节能基 7 表) 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筑节能管理部门或可再生能源供应商填报。 (二)综合表 43 综合表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计算机软件汇总,并逐级报送。 六、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方法 (一)电耗数据采集方法 电耗数据采集方法有两种方式: 1、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填报或委托电力供应部门提供数据; 2、房管部门采取逐户统计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整栋楼的电耗。 (二)煤耗数据采集方法 由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采取逐户统计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整栋楼的能耗。 (三)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方法 1、对天然气和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或由建筑 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逐户统计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整栋楼的能耗。 2、对分户购买的液化石油气由建筑的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采取逐户统计各用户能耗, 然后累加获得整栋楼的能耗。 (四)集中供热耗热量、集中供冷耗冷量数据采集方法 1、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由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作为统计对象的建筑设置楼(栋) 热(冷)量计量总表。对于设有楼栋热(冷)量计量总表的建筑,由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 人或供热(或供冷)单位通过对计量表读数获取数据; 2、对于未设有楼栋热(冷)量计量总表的建筑,由计算机软件对“能耗统计建筑集中 供热(冷)信息基层表” (城镇节能基 4 表)进行处理后,获取该建筑的能耗。 (五)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和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的数据采集方 法 由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房管部门或可再生能源供应商提供相应的统计数据。 七、统计工作经费 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到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 位。 八、实施时间 本报表制度自 2011 年年报开始起执行。 44 第二部分 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报表 45 一、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报表说明 一、制定目的 掌握农村居住建筑商品用能消耗的实际状况,为各级政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 整治中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二、报表内容 反映农村居住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电力、煤炭、天然气等商品能源的消耗情况。 三、统计范围 79 个城市村镇范围内。 四、报表形式 农村居住建筑用能统计报表分为基层表和综合表,基层表反映全年部分农村居住建筑商 品能源消耗情况,综合表不必填写,由基层表直接生成。 五、填报方法 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报表以镇(乡)级为最基层填报单位,逐级汇总上报。 六、数据处理 报送数据通过计算机软件填报和汇总。 七、报送时间 报送期为两年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 表式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综合表及基层表数据。 46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农村居住 79 个城市范围内抽样确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农村节能 建筑能耗 的城关镇以下的镇(或乡)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行 政 基1表 信息统计 期别 两年报 基层表 政府所在地的村委会范围 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 内部分居住建筑 设兵团建设局 同上 同上 报送日期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 计算机软件 页 码 1 农村居住 农村节能 建筑能耗 综1表 信息统计 同上 综合表 47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三、调查表式 (一)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基层表 表 所属行政区名称: 省(区、市) 乡(镇) 县(旗) 村 号:农村节能基 1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住户姓名: 建筑代码: 填报单位: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20 两年报 有效期至:2014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A B C 居住人口 人 401 建筑面积 平方米 402 电力 千瓦时 403 煤炭 千克 404 天然气 立方米 405 液化石油气 千克 406 人工煤气 立方米 407 其他能源( ) 单位负责人: 3 数量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1 2 408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日 说明: 1、本表由镇(乡)级单位填报; 2、本报表为两年报,报送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 3、建筑代码不需填写,由计算机软件系统自动生成; 4、表中 401~408 项数据取整数; 5、表中 408 项“其他能源”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没有列出的其他能源的类型和相对应的能耗 计量单位。 48 月 月 (二)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综合表 表 号:农村节能 综 1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 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 两年报 有效期至:2014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A B C 居住人口 人 401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402 电力 万千瓦时 403 煤炭 吨 404 天然气 万立方米 405 液化石油气 吨 406 人工煤气 万立方米 407 其他能源( 单位负责人: ) 年 3 数量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1 2 408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两年报,报送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 3、表中 401 项取整数,402~408 项保留两位小数。 49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月 50 四、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1、确定镇乡级区域统计范围 79 个城市(同第一部分“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实施中小型公共建 筑、居住建筑相关信息统计的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行政区划代码分别对 辖区内每一个县级(区、县、市)中的县城关镇以下的镇乡级区划进行排序,并随机抽取不 少于 1%的镇(或乡)作为统计范围。 2、确定统计对象,并实施统计工作 由镇(乡)级单位对所确定的镇(乡)政府所在地的村委会范围内的的村镇住户,按 1%的比例进行抽样,组织对抽样确定农户的居住建筑商品能源消耗量进行调查,并填写农村 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基层表。 3、农村居住人口:指不论从事何种职业,居住在农村的人口。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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