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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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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沪科指南〔2021〕11 号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 科技创新中心,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支持,上海市科学 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 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优秀学术带头人 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 人,促进其建设高水平科研梯队和创新团队。 — 1 —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 医院。 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1-01-01 及以后出生)。2.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并 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 专题二、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 支持目标:支持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 向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工作,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 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 医院。 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2周岁(1979-01-01 及以后出生)。2.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具 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专题三、优秀技术带头人(企业) 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技术带头 人,促进其建设高水平科研梯队和创新团队。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2 —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企业。 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1-01-01 及以后出生)。2.申请者应具有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并拥 有稳定的研发团队。 专题四、优秀技术带头人(高校、科研院所) 支持目标:围绕本市科技发展重点方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 优秀科技人员围绕企业科技需求开展研究,以人才计划为纽带开 展产学研合作。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企业。 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1-01-01 及以后出生) ,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类型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 医院。2.参与企业项目研发、并与该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依托 相应企业申报该项目。 专题五、优秀技术带头人(技术转移) 支持目标:培育一批具有丰富经验、具备创新能力,复合型、 专业性的技术转移服务带头人,支持其带领团队创新成果转化机 制与模式,开展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执行期内直接促成不少 于3项高价值成果的转化。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3 —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法人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1-01-01 及以后出生)。2.项目负责人在所属单位技术转移专职部门或市 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发挥核心骨干作用。3.拥有复合型知识结构、 专长服务领域,并能够发挥领军作用。4.近三年牵头或服务技术 许可、转让、作价投资为主的技术合同金额累计超过3000万或单 笔金额超过1000万(作价投资以合同约定金额为准) 。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 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 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 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 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 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 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 4 — 6.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 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 (2)已入选市领军人才等市级人才计划 或行业性领军类人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 7.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优秀学 术带头人/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各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 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优秀技术带头人:由各区自行组 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 8.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 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 --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 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如尚未注册账号,请 先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转 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 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 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9:00,截止时间 (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4月30日16:30。 — 5 — 四、评审方式 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科委办公室 — 6 — 2021 年 4 月 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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