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辽宁省征集推广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实施方案 (试行)》.docx
辽宁省征集推广应急管理先进技术 与装备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科 技创新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 策部署,促进我省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的推广与应用,依靠科技 进步,提升应急管理保障水平和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 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 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43 号) 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安 监总科技〔2016〕100 号)要求,结合我省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 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省应急厅与省科技厅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 和文件精神,采取自愿申报、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批准 发布等方式,在全省范围定期组织开展《辽宁省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 装备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的征集、遴选、发布与推 广工作。通过征集推广指导目录,引导全社会关注应急管理领域,积 极开展应急管理先进科技项目研究攻关,推动应急管理先进科研成果 转化与普及应用,提升全省应急管理科技保障能力和水平,开创“平 安辽宁”新局面。 二、征集范围及技术要求 (一)征集范围 本实施方案的“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涵盖应急管理和安全 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和装备等。 1.应急管理体系领域 应急管理标准体系、风险预防预控体系、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 基层应急平台终端信息采集、应急平台应用软件开发,综合应急技术 装备、智能应急等重点方向的先进技术与装备。 2.安全生产领域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能够 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的先进生产工 艺、技术与装备;与提高本质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与防范治 理、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紧密相关的先进技术与装 备。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工艺与装备,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 术、工艺与装备(防止意外释放的能量引起人的伤害或物的损坏,减 轻其对人的伤害或对物的破坏的技术、工艺与装备)。 3.防灾减灾救灾领域 城乡火灾防治与扑救先进技术与装备;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与扑 救先进技术与装备;水旱灾害防治先进技术与装备;抗洪抢险先进技 术与装备;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先进技术与装备;自然灾害风险评估、 监测预警与应急救援等先进技术与装备。 4.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领域 利用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手段,实现远程故障诊断与预警、态势 感知、辅助智能化决策,科学可靠、易操作和实战性强的应急管理相 关技术、平台与装备;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政执法等政府 安全监管效能,推动企业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的相关技术、平台与装备。能够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 代信息技术解决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 领域相关难题的创新性技术、平台与装备;自然灾害防治的创新性技 术、平台与装备等。 5.公共安全领域 围绕公共安全事故的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指挥、决策分析 等内容,研究安全智能管控技术与装备和安全应急集成平台、城市高 层建筑火灾综合监测物联网系统、应急低空监测飞行器与数字化应急 单兵装备、基于多方协同的应急决策方法以及生命探测关键技术等。 (二)技术要求 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紧密相关,具有自主知识 产权,在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效果 良好的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创新性,市场竞争力强,能推动科技进步并有效预防和减 少事故灾害发生,提升应急管理保障水平和能力。 2.具有先进适用性,在应用和推广中,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 3.具有战略性,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科技发展战略紧密相关, 可以推动科技和应急管理体系融合发展。 三、申报遴选程序 (一)项目申报 在辽宁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机关 事业单位等有关单位均可申报。 (二)初审推荐 各市应急管理和科学技术部门为初审推荐单位,采取形式审查、 专家论证、现场勘察等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遴选,形成初审推荐 意见,确定推荐技术项目目录,各市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汇总初审结论 性材料,将两部门联合推荐函、推荐技术汇总表、申报表、技术成果 报告和证明材料报送省应急厅。省应急厅、省科技厅有关处室和直属 事业单位、中央驻辽企业、省属科研院所和高校、以及各行业协会可 以直接向省应急管理厅推荐。 (三)专家评审和公示 省应急厅和省科技厅共同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并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3 天。 四、公布推广与奖惩 (一)编制目录 对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技术和装备项目,编制形成 《指导目录》,并附技术成果报告。 (二)批准发布 省应急厅与省科技厅联合编制正式文件,向社会公开发布《指导 目录》和技术成果报告。 (三)推广应用与奖惩 1.鼓励和支持省内相关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优先采用列入《指导 目录》的技术或装备,为项目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创造条件,通过 官方媒体、大型活动等平台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2.经专家组(或委员会)认定符合申报(或推荐、提名)条件的 技术或装备项目,优先推荐列入国家相关“先进技术与装备(产品) 指导目录”,提名参评辽宁省相关科学技术奖,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技 术水平的,推荐参评国家相关科学技术奖。 3.弄虚作假和抄袭剽窃的技术或装备项目,一经查实,取消项目 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永久取消项目申报和科技评奖等 资格。涉及成果侵权,引发民事诉讼和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按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指导目录征集与推广,是省应急厅与省 科技厅联合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我省科学技术工作、提 升应急管理科技保障能力、提高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的创新举措和有 力抓手,对于加强我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健全 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及负责人,认真抓好工 作落实。 (二)积极推动,严密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将本方案下发至辖区内所有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各相关单位,扩大影响。 要加大应急管理科技工作宣传和引导力度,努力营造应急管理先进技 术项目研发攻关和推广应用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各有关单位申报 积极性,保证推荐项目的数量、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指导,保证质量 各单位要指导申报单位详实、准确填写申报内容,并对申报材料 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一致;提交的相关证明纸 质材料(复印或扫描打印件)每页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应 为原件扫描生成的 PDF 格式文件,并刻录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