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教师教育实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docx
巢湖学院教师教育实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院字〔2011〕101 号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教师教育实习(以下简称教育实习)工作,提高教育实习质量, 现结合我院实际对原《巢湖学院学生毕业实习管理暂行规定》(院字〔2005〕25 号)进 行修订。 一、教育实习的性质和目的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专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教学中一门重 要的综合实践课程,是教师教育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的体现,是深化教师教育改 革,训练学生教师教育基本技能,全面提高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 教育实习的目的是:使实习生受到一次深刻的职业思想教育,了解基础教育或学前 教育现状,增强其对教育事业的适应性和从事教育工作的光荣感与责任感,为形成良好 的教师职业道德品质打下基础;使实习生将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 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培养从事基础或学前教育的独立工作能力。全面检验学校教师 教育办学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检验各院系人才培养目标以及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教 学方法的改革是否符合基础教育或学前教育需要。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不断调整和改进 学校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实践管理工作。 教育实习包括校外基地实习和校内实习。 二、教育实习的组织与领导 1.学校成立教师教育实习工作领导组,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组织开展教育实习工 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具体负责下列工作: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制度组织 制定实施全校教育实习方案;检查教育实习工作开展情况;保持与实习基地联系与沟通; 加强实习过程监控与管理;开展教育实习工作经验交流和总结等工作。 2.各院系须成立教师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育实习具体工作。其 主要职责是: (1)根据教务处要求,制定本院系实习工作计划并实施。 (2)开展教育实习动员与宣传工作,并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开展校内实习相关工作; 协助教务处共同实施教育实习方案;组织自主实习答辩工作;评定教育实习成绩;总结 教育实习工作。 3.实习基地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双方指导教师 组成。主要任务是: (1)制定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并实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实习工作宣传。 (2)加强实习过程监控,全面掌握实习工作开展情况,与学校教务处保持联系。 三、毕业实习的具体内容和形式 (一)内容 1.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关于基础教育的有关政策和法规; 2.接受中学教师对教学基本功训练和指导; 3.实习班主任工作; 4.对实习学校进行调研(含校史、教育、教学等方面),了解基础教育现状; 5.实习期间,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围绕课堂教学开展各项教学工作,并承担批改作 业任务; 6.参加实习学校所安排的一切正常教学活动; 7.遵守学校和实习基地一切规章制度。 (二)形式 教育实习以集中实习为主。特殊情况,学生本人必须依据《巢湖学院自主毕业实习 管理办法》执行。 自主实习时间须与集中实习时间同步,且必须按集中实习的要求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否则作实习不合格处理;同时相关院系须安排指导教师指导和监管学生自主实习工作情 况。 四、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 学校安排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学生实习教学指导工作。 (一)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基本职责: 1.在院系实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实习计划,指导实习生进行教学等工作, 并从教学业务到思想上等对实习生进行指导; 2.做好实习前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校内实习; 3.协调学生在校内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审阅学生教案初稿,组织试讲、评议, 及时帮助学生总结经验,提高学生教学基本技能; 4.帮助学生了解基础教育或学前教育教学改革等情况; 5.做好考勤和安全教育工作,评定实习生校内实习成绩,做好校内实习工作总结。 (二)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基本职责: 1.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应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与实习单位沟通,了解 相关情况,落实实习有关事项,参与实习单位制定实习工作实施计划; 2.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教育实习有关规定并宣讲实习内容和要求,使学生明确实习 目的、任务和要求; 3.指导教师应跟队(班)指导与管理。及时了解实习进展情况,加强指导,解决 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同时,指导学生备课、审阅教案和班主任工作计划、随堂听课并组 织同专业学生评议; 4.指导和督促学生及时撰写实习日志,同时,撰写指导教师实习工作日志,做好 实习记录等; 5.切实加强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教育批评, 经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可以暂停其实习,及时报告校实习工作领导组(教务 处) ,按照校纪校规作相应处理; 6.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共同负责对学生的思想、业务、学习、纪律等方面进行综 合考核。实习结束前一周内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工作总结,并督促学生完成在实习基地工 作过程中的相关材料; 7.实习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实习日志和总结材料递交教务处; 8.学指导教师原则上与学生同住,以便及时了解学生生活、实习工作等情况。 (三)基地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在所在基地实习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贯彻实习计划,指导实习生进行教学、班 主任等工作,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组织好学生观摩课堂教学和教育活动,安排并指导实习生备课、试教、上课、 评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并明确各项任务和做好记录; 3.传授教学经验,介绍班主任经验,制订和实施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 4.对实习学生进行思想、业务指导;审核批准实习生的课堂教学教案和各种实习 工作计划; 5.据实习生实习全过程中的工作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写出评语。 五、对实习生的任务与要求 1.在实习期间,要虚心求教,为人师表严格要求自己;接受指导老师的工作安排 和指导; 2.要全面完成实习任务。包括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同时,还要结合实习进行 教育调查研究工作; 3.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工作和老师组织的教学评议工作; 4.要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和课外辅导工作; 5.在实习过程中应及时填写实习手册,写好实习日志; 6.实习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实习手册和实习日志递交所在院系; 7.实习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守则和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8.实习期间病事假按巢湖学院学生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实习成绩考核 各教学单位、实习基地和指导教师要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实习工作进行评价,包括 评语和成绩。 1.学生按时按要求完成实习任务,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成绩(百分制); 2.学生实习期间各类成绩考核按实习计划中考核办法和手册内容要求并结合学生 实习工作实际进行;各项权重系数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各相关院系可根据情况进行适当 调整,其终评成绩由院系实习领导小组组综合各项成绩和实习日志等有关材料完成情况 进行; 3.无故不参加实习或实习全过程缺勤在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实习成绩视为不及格; 4.学生实习终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适 当控制优秀比例,一般优秀率不大于 30%; 5.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各院系将实习总结和学生实习终评成绩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七、实习工作总结 实习教学结束后,各院系系要组织相关教师和学生工作座谈会,总结经验,并写出 书面总结材料。总结材料中应包括实习任务的执行情况、实践教学(实践操作)质量分 析、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经验体会和建议等。总结材料一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一 份与其它实习材料(主要包括:实习工作计划、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日志(或工作计 划等) 、实习手册、学生实习日志、实习工作总结等)一并由所在院系存档保管。 八、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九、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巢湖学院师范生实习守则 巢湖学院师范生实习守则 1.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基地有关规章制度,特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服从领导,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及时请示汇报。对实习学校的教职工要 有礼貌,如有建议和意见,必须通过带队教师有组织地提出,不得随便议论。 3.以教师应有的品质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举止文明、服装整洁、大方。实习期间 不准谈恋爱,更不得与学生有任何轻率的表现。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作学生的表率。 4.实习期间,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严格按照实习大纲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实习 工作,刻苦钻研、勇于实践,认真完成实习计划中的各项实习任务,并按规定撰写实习 日志,详细记录实习过程和实习心得。 5.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集中方式实习,如有特殊原因 必须请假时。请假 1—2 天的须双方指导教师批准;3-7 天须经带队教师和院系实习小组 批准,7 天以上实习成绩作不及格论处。学生请假离开实习学校时,应妥善安排实习工 作。病假需有校医院提供的病假证明。 6.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物;严格按照实习基地财物 制度办事,凡借用实习学校的用具、资料文件等必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和遗失,必须 照价赔偿。 7.实习结束后,在带队指导教师的安排下集中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