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珠海校区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申办工作注意事项.docx
珠海校区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申办工作注意事项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半年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 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关 于 2023 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申办工作的通知》要求,珠海校区人事部门 协助珠海校区申请人参照往年方法申办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人事部门审核申请人的聘用合同、岗位类型、职称等级、岗前培训完成情况 等认定条件、审核结果汇报材料,以及汇总二级单位提交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 校区申请人基本信息表》、《北京师范大学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情况 汇总表》、申请人一寸照片、补充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注意事项如下: 1、电子版材料 请二级单位在审核申请人的认定条件后,提供《珠海校区申请人基本信息 表》,并汇总珠海校区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交的《北京师范大学申请认定高等学校 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 2、纸质版材料 纸质材料包括:珠海校区二级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基本信息表(须加盖人事 部门公章) ,以及各二级单位提交的《汇总表》(需要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加盖二 级单位公章) 、申请人一寸照片、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补充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般为网报系统核验未通过的港澳台/国外学历学位认 证书、博士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等。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以人事部门提 供的信息表内容为准。 请注意一寸照片的具体要求,应为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片,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和单位。 3、认定范围 根据北京市教委、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申请人应为受聘于教学科研岗位的在 职教师。专职辅导员、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教师可自愿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4、认定条件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 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含)以上职 称者,普通话水平不做规定。 所在单位须对申请人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把关,申请人的师德考核须合格,方 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020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入职的新教师申请人(包括所有职称等级),须完成 学校统一组织的新教师培训后,方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入职日期以学 校人力资源系统中的到校日期为准。 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以下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通过所在单位 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学校组织的测试结果审查,方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 教师资格。 5、二级单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级单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组织办法及相关材料要求请见北京校区通知中 《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材料要求》 。二级单位完成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 测试后,应出具评议结果并提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过程材料。请注意,申请人 若已正式开课,教学视频应录制实际授课情况。 后续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审查工作,通过审查前述 二级单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议结果及相关材料,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 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和进行投票表决,经表决“通过”的申请人 方可满足申请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请注意,相关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如下: (1)二级单位应尽早确认符合基本认定条件但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的申请人,并及时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硕士学位且副研究员以下职称的专职辅导员,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若申请人的岗位类别、岗前培训完成情况等条件符合要求,但需进行教育教学能 力测试,请尽早告知人才人事办公室,以便学校启动后续的校级教育教学能力测 试结果审查工作。 (2)二级单位出具的《北京师范大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评 议结果》,必须带有专家签字及二级单位公章,此项材料将提交给北京市教委审 核。若二级单位暂无公章,可以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公章可以包含“珠海校区” 字样,建议不要出现“珠海分校”字样。 6、专职辅导员的申请任教学科 在网上报名阶段,关于“申请任教学科” ,专职辅导员不建议选择“马克思 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这个学科,根据往届认定工作中相关专家的建议, 学校要求专职辅导员统一申请认定“思想政治教育”这个学科。 7、申请人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珠海校区申请人“工作单位”请注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和所在学部院 系所的名称” ; “照片上传”时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此电子 照片应画质清晰,须与后续提交的纸质 1 寸照片(用于制作证书)为同一底 版,底版颜色、衣着、角度等应完全一致; “个人简历”要求填写个人受教育简历或工作简历。请从现今开始填写,倒 序填写,至少填写两条简历,不能空项。最近一条简历的结束时间,应填写“至 今”两字或填写最近日期,并且须填写“现任教高校所在单位和职务”,“职务” 可以填写为“教师”或“专职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