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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算2011年度教学人员工作量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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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业学院教务处 教务通知〔2011〕教务通知〔2011〕47 号 47 号 关于核算 2011 年度教学人员工作量的通知 各院(部): 为做好 2011 年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算依据 本年度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仍依照《武汉食品工业学院教学人员工作 量的核定与计算办法》、《武汉食品工业学院教学人员课时奖励酬金核算办 法(试行)》、《武汉食品工业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奖励酬金核算办法》等文 件有关规定计算。 二、课程类别系数 α 和合班系数 β 的规定 根据 2010 年核算办法,核算时统一按以下要求调整相关系数或计算方 法: 1、理论教学合班系数调整规则 理论教学合班系数以自然班(30 人为基数,余数以 15 人为级差)为单 位。单班系数为 1,单班 45 人以上取 1.25;二合班系数为 1.5,75 人以上 取 1.65;三合班系数为 1.8,105 人以上取 1.9;四合班及以上系数为 2,135 人及以上取 2.1。 2、实验教学系数 实验教学系数 α、β 取值严格按原《武汉食品工业学院教学人员工作 量的核定与计算办法》执行。凡计算中取值不符合该规定的,需提供相关 依据。 3、实践教学计算方法 (1)市内集中实习每天每自然班计 4 标准学时,每周计 5 天;市外集 中实习每天每自然班计 5 标准学时,每周计 5 天;分散实习每天每自然班 计 4 标准学时,每周计 5 天; (2)艺术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量为每生每周 1.5 学时。 (3)其他实践性教学环节严格按原《武汉食品工业学院教学人员工作 量的核定与计算办法》第四条执行,每周计 5 天。 (4)实习(实训)、课程设计、上机等指导按要求一个教师同一时间 段指导一个自然班,超过一个自然班时按乘以合班系数 β 计标准学时。 4、全校性公选课系数 15-45 人按单班计算,β 取 1.0;46-75 人按二合班计算,β 取 1.5; 76-105 人按三合班计算,β 取 1.8;106-134 人按四合班计算,β 取 2.0; 135 人以上 β 取 2.1。 5、因招生原因只有单班且教学计划中不能与其它专业合班开课的课程, 艺术设计类、英语听力、英语口语等按教学要求只能单班开课的课程,α 取 1.1。 6、中外合作班 β 取 1,课时酬金按有关文件执行。 7、双语教学课程系数 α 取 1.5(双语教学课程应是在教学计划中注明 并经院长(主任)审核,符合双语教学要求的课程;或在开课前已在教务 处备案的符合双语教学要求的课程)。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1、11 月 25 日前院(部)组织教师填写《教学工作量登记表》(附表 1)。 2、院(部)汇总后于 12 月 2 日前按普通本专科教育、成人教育、自 考助学班、 国际学院四类分类填报《教师教学工作量明细表》(附表 2-1,2-2, 2-3,2-4),《教师工作量统计表》(附表 3),《学时分类统计表》(附表 4) , 《教学人员分类统计表》(附表 5)。 3、以上报表由学校核算后返回院(部),由院(部)上网公示。 四、注意事项 1、教师工作量明细表的基本信息由教务处分发,院(部)将核算信息 填入黄色栏目内,基本信息有误的请用红色字体标注。请不要合并单元格。 2、教师工作量统计表中按教学人员统计,属外聘、双肩挑、行政人员、 实验人员等教学人员类别的请在备注栏注明。 3、教学人员分类统计表中其它学时请按表 2 样式另附明细表并经相关 部门核实后单独报送。 4、自学助考班教学工作量由各院(部)单独核算,单独报送。自学助 考班教学工作量只统计在教师工作量统计表(表 3)中,其他统计表请不要 统计。 附:表 1:武汉工业学院教学工作量登记表(教师填写) 表 2:教师工作量明细表 表 3:教师工作量统计表 表 4:学时分类统计表 表 5:教学人员分类统计表 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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