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浙江大学研究生英语笔试(机考)考场规则.doc
附件二: 浙江大学研究生英语笔试(机考)考场规则 1、考生在考前需熟悉“浙江大学研究生英语机考系统”的使用方法,考试过程中如因 考生操作不当而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在考试开考前 20 分钟进场,开考前 5 分钟进场完毕,迟到考生不再允许进场; 3、考生持本人研究生证进场(研究生证遗失者,可以以身份证替代,但必须同时出具 学院证明,只有身份证者不得参加考试);进修生持进修证(省医科院、海洋二所等院校的 学生用学生证)与身份证进场。进场后对号入座,将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监考人员随时查验。 4、除必要的文具,如蓝(黑)色钢笔、圆珠笔、签字笔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 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或有存储、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等进入考场,不得在考试机上拷 贝带有翻译功能的软件。考前应配合监考人员清场。 5、考生应严肃认真、独立完成考试,不得有任何作弊作为,如:不得在考场喧哗、吸 烟;不得在考试中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在考试中交头接耳;不得报对答案及传递纸条等。 6、考试时考生除因病外不允许中途离场,中途离场即视为提前交卷。 7、考生必须遵守本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违者按《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 暂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