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人文社科结题指引.doc
广东省高校人文社科各类项目 结题验收指引 一、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育苗工程) 项目(人文社科) 该项目委托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具体 方法如下: 1、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执行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向学 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申请验收。 2、成果要求。该课题原则上无须鉴定,完成《申请评 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即可申请结项,成果最低至少包括 1 篇 CSSCI 以上索引检索论文、或 2 篇核心期刊论文、或取得 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或已有相关专著出版等;相关研 究成果发表出版时,需要标注“广东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创 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等字样。 3、鉴定要求。若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未达到原项目申 请书中的预期成果要求,但已达到上述的最低成果要求,则 需要科研管理部门组织 5 名正高职称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通讯 鉴定(校内最多 1 位,同一单位不超过 2 位),并将专家鉴 定意见交给教育厅。 4、材料报送要求。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并 签署意见后,将《广东省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结题 (验收)报告》、项目申请书和成果复印件(专著须交原件) 一式 1 份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申请结项。 二、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广东省人 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该项目委托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具体 方法如下: 1、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执行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向学 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申请验收。 2、验收要求。该课题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项 目 成 果 鉴 定 和 结 项 办 法 》( 参 见 http://www.sinoss.net/2008/0918/330.html)进行管理。 完成项目申请书或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标 注“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 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 SSCI、A&HCI 等国际索引期刊及 CSSCI 来源期 刊发表论文 2 篇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 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 (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 际效果; (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 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完成项目申请书或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但未达到 以上免于鉴定要求的项目,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 5 名正 高职称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通讯鉴定(校内最多 1 位,相同单 位不超过 2 位)。 3、材料报送要求。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并 签署意见后,将《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 项审批表》、专家鉴定意见、项目申请书(或合同书)和成 果复印件(专著须交原件)一式 1 份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申 请结项。 三、广东高校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 该项目的验收工作由教育厅科研处组织,具体方法如下: 1.提出验收申请。平台和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完成后 3 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申请验收时需提交验收申请函及《广 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项目合 同书、成果复印件(专著须交原件)一式 1 份,并经所在单 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后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省教育厅科研 处对申请验收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会议验收。 2.邀请验收专家。在申请验收的同时,项目承担单位须 向省教育厅科研处提交验收推荐专家名单(推荐 10 名在本 领域有影响力的高层次专家,同一单位专家不超过 2 人)。 省教育厅科研处审核确定验收专家组名单。验收专家组由 5-7 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包括同领域研究专家、管 理专家和财务专家。 3.组织会议验收。验收会议由省教育厅科研处组织召开, 具体会务工作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安排。项目承担单位(负 责人)应为每个验收专家提供验收报告及验收相关材料。验 收专家组审阅项目验收全部资料, 形成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 验收专家组应独立、负责地提出验收意见,维护项目的知识 产权。 4.报送验收材料。通过会议验收的项目在验收后 10 个 工作日内,承担单位将修改后的《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 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专家鉴定意见、项目合同书、 成果复印件(专著须交原件)一式 3 份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 确认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教育厅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