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笔试时须提交的纸质材料(用于报考资格审查).doc
附件 5 笔试时须提交的纸质材料 应聘者现场参加笔试时,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学校将根据应聘 者提交的纸质材料审查(复审)应聘者的报考资格。未按要求提交材 料的,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取消 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一、身份证 提交与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号码一致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 份(面试时也要提交身份证原件) 。与应聘者本人现场核对查验原件, 收取复印件。 二、文凭证书 提交满足招聘条件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留学人 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 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提别提醒:对于符合报考条件但笔试时未取得文凭的 2023 届毕 业生,需提交所在就读高校出具的在读研究生及能够在 2023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文凭须说明能够同期获得 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材料原件(须研究生培 养二级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同时盖章)。 三、同意报考证明 1.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交“个人诚信承诺”(附件 6 第一部分) 原件。 2.报考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笔试时提交有签字及 单位盖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 7)原 件。 四、其他资格材料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所在党组织盖 章)。 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具 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 工资流水等凭据。) 说明: 上述所有材料按上面排列顺序依序合并装订,并在首页身份证复 印件上标注应聘岗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