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号 关于转发《山东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山东体育学院文件 鲁体院组字[2018]11 号 关于转发《山东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考 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处、室、院、校: 近日,省委教育工委印发了《山东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 作考核办法(试行)》 ,对高校党建工作考核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学校对《山东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 作考核标准(试行) 》中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形 成了《山东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考核标准(试行)任务分 解表》 ,现连同《山东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一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 《山东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 2、 《山东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考核标准(试行)任务 分解表》 。 党委组织部 2018 年 11 月 12 日 1 附件 1 山东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 压实高校党建工作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提高高校党建 工作质量,客观公正地评价高校党建工作成绩,推动高校把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落到实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 党内有关法规,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 针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 强和改进高校党的领导为目标,以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 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为着力点,充分发 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引导高校认真履行抓党 建职责,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基层党建工 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为实 现我省高等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政 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 党建工作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与 集中相结合,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全面综合、突出重 2 点,讲求科学、注重实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分级负责、 分类指导,重视实绩、群众公认。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办本科高校,公办高职高专院 校参照执行。 第二章 第五条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 “负面清单”三部分。 “基本指标”包含高校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校级 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及机构建设、干部工作、人才 工作、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意识形态工作、 统战工作、反腐倡廉建设、离退休干部及群团工作等 10 项 一级指标、27 项二级指标、58 项三级指标和 94 项考核标 准。 “特色指标”指创新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机制、新方 法、新途径、新载体等,获得中央、省级、省委教育工委 及地市级表彰奖励或者在一定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党 建研究成果和党建工作经验做法。 “负面清单”指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力、工作中出 现错误或失误的;学校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 实施细则精神和山东省委实施办法的;违反政治纪律、组 3 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财 经纪律的等。 第六条 考核年度内,中央、省委有关重大部署和省委 教育工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列入本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 容。 第三章 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七条 考核以年度集中考核为主,兼顾平时考核。 第八条 集中考核。采取实地考核、高校党委书记抓党 建述职评议考核等方式进行。 在实地考核前,高校按要求先进行自查自评,之后,省委 教育工委派出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高校每年度对本单位党 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照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逐 项进行自查并打分,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从思想 认识、工作思路、制度措施、工作成效、基本经验、存在问 题、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总结,内容要精练详实,数据要准 确,打分要客观,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特色工作可提交专 项报告,重点总结校党委落实《山东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 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某项指标或测评点的 创新性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实地考核。考核组入校后,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 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法对被考核高校进行实地考核。具 4 体步骤如下: (一)听取学校汇报。召开考核汇报会,由学校党委主 要负责同志汇报党建工作情况。 (二)组织测评。组织一定比例的党员和群众,对学校 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参与测评的对象要具有广泛性和代 表性,应当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群团组织负 责人,干部、教师和学生代表,人数视学校规模确定,采用 无记名测评形式进行。 (三)进行访谈座谈。召集一定数量的干部、教师和学 生代表进行访谈、座谈。 (四)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包括学校党委的会议记录 或纪要,学校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规划计划方案,各类纪 实性材料、备案材料、宣传报道、荣誉表彰情况,机构、机 制建设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经费预算和拨付、使用情 况等。 (五)查看现场。实地查看党建工作场所、设施等。 (六)评分总结。考核组认真梳理分析上述情况,根据 《考核标准》进行打分,并写出考核工作报告。 高校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每年末,省委教育 工委根据中央、省委要求,对高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 进行述职评议考核。 第九条 平时考核。指对日常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 行的考核,主要包括: 5 (一)省委教育工委布置的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 括要求上报的材料是否及时准确、认真,上缴党费是否及时 足额,各类会议是否按规定参加等。 (二)“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使用情 况,包括党员注册率、党支部 e 支部开通率、党支部“三会 一课”活动上传率等。 (三)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等部门安排的党建工 作检查督导情况。只对部分高校进行的调研、检查、督导不 作为考核内容,仅作为考核打分参考。 平时考核由省委教育工委学校组织处牵头,有关处室参 与,采用跟踪观察、督导检查等方式进行。负责平时考核的 处室分别为被考核对象建立党建工作考核台账,实施实时计 分管理。 第十条 综合评定。省委教育工委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小 组在全面把握实地考核、述职评议考核、平时考核等信息基 础上,根据考核对象的不同情况,进行信息对比、类别比较、 综合分析,审定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客观公正地对考核对 象党建工作进行量化统分和考核等级评定。 第四章 第十一条 计分标准及等级评定 计分标准。实地考核 1100 分,述职评议考 核 500 分,平时考核 400 分。 6 实地考核 1100 分,详细分值分布见《考核标准》。 述职评议考核 500 分,具体分值由省委教育工委根据考 核情况按照加权比重计算确定。 平时考核 400 分,其中,省委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工作情 况占权重 20%,即 80 分,实行加分制,即根据检查督导的观 测点逐项赋分并加总;上级布置日常工作的完成情况和“灯 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使用情况各占权重 40%, 即每项 160 分,实行减分制,即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和平台使 用情况不理想的予以扣分,每次扣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年内 如无有关部门安排的统一检查督导,则后两项内容各占权重 50%。 第十二条 等级评定。综合评定得分≥2000×90%以上 的,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评定得分≥2000×80%且<2000×90% 的,为良好等次;综合评定得分≥2000×60%且<2000×80%的, 为一般等次;综合评定得分<2000×60%的为不合格等次。 第五章 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运用 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经省委教育工委考核工 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向被考核高校反馈,并通过一定方 式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 省委教育工委将对高校党建优秀成果和特 色工作报告汇编成册,结集出版,供全省高校参考学习,并 7 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推广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好经验、 好做法。 第十五条 党建工作考核结果报省委组织部。 第六章 第十六条 组织领导 省委教育工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 领导高校党建考核工作。 第十七条 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考核评价工作,周密安 排,认真落实,严格要求,全力配合,确保党建考核有序有 效开展。要客观反映党建工作实际,严禁弄虚作假,严禁突 击应付。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委教育工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