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和中华学术外译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重师科发〔2014〕21 号 关于做好 2014 年度下半年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4 年度下半年国 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已经开始受理申报, 至 9 月 5 日截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后期资助项目 1.2014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拟于9—11月进行 评审,请于9月1日当天报送至科研处211办公室,逾期则转入明年 上半年评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 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 1 件,译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 60%);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 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 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 明) ; (4)距上次申报未获立项未满1年,或虽满1年但未作较大修改 (以曾申报但未获立项成果为基础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 ; (5)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6)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 (7)成果系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8)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 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 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 、教育部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 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成果; (9)同期申请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 教育部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立项名单公布后, 获知未立项者除外) ; (10)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 2 课题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须附相关证明) ; (11)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3.其他申报条件请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 法》 (暂行) 、《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和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的相关要求执行。项目 申请书电子版见项目申报公告。 二、关于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1.2014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拟于10—11月 进行评审,请于9月1日当天将申请材料报送科研处211办公室,逾 期则转入明年上半年评审。 2.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研究当代中国以及中国传统文化 的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在国外的出版,支持和鼓 励国内优秀学术期刊外文版“走出去” 。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在国外已经出版,或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 、“中 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资助的成果; (2)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 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科研人员,不能申请; (3)同期申请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 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及其子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 3 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中 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科研人员不能申请。(立项名单公布后, 获知未立项者除外。) 4.为进一步提高中华外译项目申报成果翻译质量,我们加大对 申报成果译者相关学术背景和翻译能力的考察力度,对《国家社 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进行了修订。请通知项目申请 人填写2014年7月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 (附后)。 5.其他申报条件请按《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申报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问答》的相 关要求执行。 三、具体工作安排 请各科研秘书广泛动员,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及时报送申 报材料,并于9月1日报来本批次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申报汇总表》、《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汇总表》 (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同行专家推荐 申报、出版社推荐申报) 2.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4 3.最新版《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科研人 员、科研机构类; 国内出版机构类) 联系人:孙建敏 联系电话: 65362357,15002339711 邮箱:496022379@qq.com 科 研 处 二○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后期资助 中华学术外译 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处 申报 2014 年 8 月 16 日印发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