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9〕133).doc
渝人社办〔2019〕133 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 2019 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 转岗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万盛经开 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事业单位人事 部门: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 》 (渝 人社发〔2011〕151 号)规定,现就做好 2019 年全市事业单位工 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全市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在编在 岗工勤技能人员。 二、转岗原则 (一)按岗聘用。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在本单位管理或专 -1- 业技术岗位有相应空岗条件的情况下,可择优转换流动到管理岗 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凡事业单位同类别岗位实际聘用总人数已超过岗位总数的, 不能再转换流动到此类别岗位。 (二)本人自愿。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须由本人书面 申请,单位不得强行转岗。 (三)工作需要。有相应岗位空缺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 实际情况,不实施或部分实施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也可 制定不低于渝人社发〔2011〕151 号文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勤技 能人员具体转岗条件。 三、转岗条件 (一)学历。转岗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包 括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按照渝人办〔2004〕89 号和渝人发〔2006〕74 号文件规定,取得 重庆电大《专业证书》班证书可按大学专科学历对待。少数民族 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可以放宽到中专学历。 (二)年龄。转岗人员应符合相应年龄要求,其中,女性事 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应为 45 周岁及以下, 男性事业单位工勤技能 人员应为 55 周岁及以下(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三)本单位工作年限。转岗人员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5 年,且在转岗聘用核准前不得转换工作单位。其中,因机构改革 -2- 经组织成建制划转人员除外,且其在原单位工作时间视为在本单 位连续工作时间。退役士兵首次进入事业单位的,其在部队服役 时间可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四)年度考核。转岗人员转岗前 5 年年度(2014 年至 2018 年)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档次,且近 5 年内年度考核有 2 次以上 优秀档次。退役士兵在本单位年度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档次,且 须有 2 次以上优秀档次。 (五)任职资格。转岗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所转岗位相 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中,转岗到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专 业技术岗位的,应取得相应行业准入资格。转岗到管理岗位的, 聘用岗位时应按渝人社发〔2011〕151 号文件第十一条、第十二 条规定执行。 四、转岗程序 (一)个人申报。单位组织转岗政策宣传学习后,符合转岗 条件人员,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书面申请并提供申报信息真实 性承诺书,认真填报《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申报表》 (附件 1) 。 (二)单位推荐。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岗位任职条件,由所 在单位民主推荐,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竞争择优、等额推 荐人选。 (三)组织公示。推荐单位对拟推荐人选,以书面形式在单 -3- 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条件、拟转换岗位 等情况,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后对符合转岗条件人员由 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签署意见。 (四)资格审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事业单 位主管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对转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 相应岗位是否空缺、转岗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等情况。并填写《重 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申报转岗情况登记表》 (附件 2) 。 (五)统一考试。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闭卷方 式进行。符合条件的转岗人员均参加《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考试, 科目为 100 分制,60 分为合格。考试内容为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 年上半年最新发布的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以及事业单位岗位管理、 人员聘用、考核、奖励、处分等知识。考试时间初定为 2019 年 9 月 7 日。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六)转岗培训。考试合格人员须参加为期一周的适应新岗 位培训。培训时间初定为 10 月,培训工作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办理手续。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和市级主管 部门将培训合格人员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正式聘用。 五、具体问题的处理 (一)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现聘岗位转换到对应管理岗位 无空缺,或现有职称(职业或执业)资格转换到对应专业技术岗 位无空缺,但低于对应等级的岗位有空缺且本人愿意低聘的,视 -4- 为有相应岗位空缺。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已被聘用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 术岗位的工勤人员,本人愿意转岗的,视为有相应岗位空缺。 (二)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认定,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已聘 用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工勤技能人员,本人愿意转岗的, 按渝人社发〔2011〕151 号文件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对应的 岗位参加转岗考试、培训合格后办理转岗手续。 (三)对 2018 年因机构改革暂停转岗人员,可按照本人 2018 年条件参加本次转岗。此类转岗人员应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 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本单位工作年限和岗位聘用条件要求, 其年度考核结果按照 2013 年至 2017 年计算。聘用时间从本次转 岗核准时间起算。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 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得自行 开政策口子,对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 报告。严禁无相应空岗而转岗,对机构改革尚未完成的事业单位, 要从严把握,科学合理开展转岗工作,确保改革后留有空岗办理 人员聘用手续。对不按规定要求开展转岗工作的,市人力社保局 将责令整改并在全市通报批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请各单位务必于 7 月 26 日前将公函、 《重庆市事业单 -5- 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申报表》 (附件 1)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 技能人员申报转岗情况统计表》 (附件 2)一式三份(A4 纸打印, 附件 2 需电子件)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逾期 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各单位报送《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申报转岗 情况统计表》待市人力社保局审定符合转岗考试报名条件人员名 单后,由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各单位,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网上照片上传审核、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等具体事项,网上 操作具体流程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另行通知。考试费用按市财政和 物价部门规定为每人每科 50 元。 (四)各单位务必于 12 月前将培训合格人员报市人力社保 局办理核准手续,报送材料包括:公函、 《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 能人员转岗聘用核准表》 (附件 3)一式三份(A4 纸打印,附电 子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年度考核情况、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工勤等级聘用依据) 。 (五)未尽事宜按照渝人社发〔2011〕151 号文件规定执行。 如在开展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与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联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联系人:蒲实、曾祥成 联系电话:86867818、86868702 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人:邓佐波、刘静 -6- 联系电话:86868820、86868812 附件:1.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申报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申报转岗情况统计 表 3.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聘用核准表 (此件依申请公开) -7- 附件 1 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龄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 历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取得资格 时间 进入本单位 时间 现单位名称 管理岗位 现聘岗位 (1 寸彩色 免冠照片) 等级 专业技术岗位 聘用时间 等级 工勤技能岗位 聘用时间 等级 管理岗位 拟转岗位 现工作单位 近五年年度 考核结果 所在单位 及纪检监察 机构意见 区县(自治县) 主管部门意见 区县(自治县) 人力社保部门 或市级主管 部门意见 市人力社保 部门核准意见 等级 领导 符合 2018 年转岗 年度考核条件 符合 2019 年转岗 年度考核条件 党群 聘用时间 专业技术岗位 对应岗位 空缺数 其它 对应岗位 空缺数 等级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月 日 (盖章) 年 备注:现聘工勤岗位任职时间,应从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后正式聘用时间起算。 -8- 附件 2 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申报转岗情况登记表 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主管部门(盖章): 序 号 现单位 名称 姓名 性 年 别 龄 学历 进入 本单位 时间 身份证 号码 填表时间: 管理 等 级 聘用 时间 现聘岗位 专技 等 级 聘用 时间 年 月 日 拟转岗位 工勤 等 级 聘用 时间 管理 对应 等 岗位 级 空缺数 填表人: 电话: 网上报名责任人: 联系电话(办公): 动):备注:请各单位制作此表时统一使用 EXCEL 电子表格,注意确保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的准确性。 专技 对应 等 岗位 级 空缺数 联系电话(移 -9- 附件 3 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聘用核准表 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主管部门(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岗位类别 序 单位名称 号 填表人: -10- 姓名 性 别 管理(职员) 等级 领导 党群 专业技术 其他 等级 电话: 备注 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 年 6 月 21 日印发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