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水平综合评价学院评价指标内容及说明(参考)6.xls
教师教学水平综合评价学院评价指标内容及说明(参考) 评价指标 分值 教学任务 课程建设 专业建设 评价内容 10 实际承担课时<应承担课时量本项为0分;实际承担课时量≥应承课 时量记为5分。 20 担任课程建设负责人记3分;参与试卷命题记2分,可根据次数酌情 加分,加分≤2 ;参与阅卷记2分,可根据次数酌情加分,加分≤2 ;参与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记2分;双语教学师范课程建设记2分 。 10 担任教研室主任记3分,教研室副主任记2分;积极参与教研室活动 记1分,可酌情根据参与情况加分(如集体备课等),加分≤2;参与 培养方案的修订或制定加2分;参与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加2分,实 验教学中心建设加2分。 1.申报数量:校级记2分、市级记3分、国家级记4分。每多一个数 量加2分,加分≤6分。 教学改革 20 2.立项数量:校级记3分、市级记4分、国家级记6分。每多一个数 量加2分,加分≤6分。 3.结项数量:校级记3分、市级记4分、国家级记6分。每多一个数 量加2分,加分≤6分。 指导学生 20 担任本科生导师记2分;开设教学相关讲座记2分;指导学生实践教 学活动校级项目记2分,市级项目记3分、国家级项目记4分,可根 据获奖情况及效果酌情加分。(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包括学生三创项 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校园庭审、模拟法庭辩论赛、 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项目、社会调查、毕业论文、专业实习。) 教学培训 10 参加各级各类与教学相关的培训,一次记2分。 与教学相 关奖项 10 有获奖项目记2分,根据获奖数量及级别酌情加分,校级加2分,市 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加分≤8分。 师德师风:有任何职业道德素质、学术道德等师德师风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制,学院评价记0分。 否决条件 教学任务:拒绝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制,学院评价记0分 。 备注: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评价方案及评价标准,该“评价 指标内容及说明”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