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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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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 一、简介 根据中日教育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 金委)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110 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抵日后一般需参加预科学习, 完成预科学习任务并通过日方院校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 习。具体以日方通知为准。 留学期限(含预科):10 月赴日的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一般最长 54 个月, 4 月赴日的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一般最长 60 个月。 3.选派专业领域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4.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往返国际旅费。具体资助期 限如下: (1)如有预科,预科阶段(日方称研究生):2019 年 4 月赴日人员,最 长提供 24 个月奖学金资助;2019 年 10 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 18 个月奖学金 资助。 ※规定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 格,须即回国,不提供回国旅费。 (2)博士阶段:一般为 36 个月。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 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国内高 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 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1984 年 4 月 2 日以后出生人员。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须于 2018 年 8 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6.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取得雅思(学术类) 6.5 分或日语二级(N2)及以上人员优先推荐。 四、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按对外联系材料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 2018 年 3 月 1-15 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 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 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3.申请受理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 于 3 月 30 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申请人的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 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亚非事务部。 五、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评审, 通过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本奖学金留学候选人,获得“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 六、联系留学院校 留学候选人凭“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自行联系留学院校,并于 9 月下 旬前将取得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 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一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凡未按时提交日方入学 通知书者将取消资格。 七、日语培训 留学候选人须赴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校(以下简称留日预校)参加日语 培训,时间最长为申请当年 10 月至第二年 9 月。已取得日语 N2 及以上证书的 人员如通过申请当年 7 月的提前赴日考试,仅须参加申请当年 8-9 月的专业日 语培训;留日预校将在申请当年 10 月组织留学候选人(除提前赴日人员)进行 日语分级考试,确定每个人所需培训学时。 未按规定参加日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将不予派出。培训费由国家留学 基金提供,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留学候选人自理。具体事宜由留日预校另行通 知, 八、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派出时间为 2019 年 4 月或 10 月初。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马力 联系电话:010-66093572 传 真:010-66093581 电子邮箱:riben@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 A3 楼 13 层(邮编: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流程 序 号 时 间 步 骤 具 体 内 容 申请 1 3 月前 按对外联系材料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准备 2 3 月 1 日 -15 日 申请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受理单位提 交申请材料。 3 3 月 30 日 前 申请受 理 各受理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 单及申请人的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 4-5 月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通过审核人员参加中 日双方评审。(网报时请准确填写常用电子邮箱,注意邮件通 知。) 5 6-7 月 第一次 选考合 格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中日双方评审结果确定留学候选人。录取 通知、第一次选考合格证书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至申请人所 在单位,由其转发至申请人。 6 7 月中旬 提前赴 日考试 已取得日语 N2 以上证书的留学候选人可根据留日预校通知报 名参加 7 7 月至 9 月 下旬 申请留 学院校 留学候选人持第一次选考合格证书自行联系留学院校 9 月下旬 提交留 学院校 接收通 知书 将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 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riben@csc.edu.cn。 4 8 日语 9 10 月初 培训 10 2019 年 2 月 录取 根据留日预校的开学通知按时报到,并参加日语能力分班考试。 留日预校将根据日语能力分班考试结果决定每个留学人员的日 语培训时间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留学 候选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确认录取结果。 1.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可从“国家留学网-出国留 学-管理规定”下载) ,查阅派出手续具体步骤及留学服务机构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11 2019 年 3 月或 9 月 办理派 出手续 2. 登 录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http://apply.csc.edu.cn)确认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 3.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 明书》等。 4.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申请、报到证领取等事项。 5.自行联系日方接收院校和日方导师,确认赴日时间及有关事 项。 1.留学人员自抵达日本后 10 日内,按照所属中国驻日本使(领) 馆教育处(组)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12 2019 年 4 月初或 10 月初 2.因本奖学金录取人员既属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同时也是日 本国费留学生,故需同时遵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 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外国人留学生的有关规定。 派出 详见以下网址: 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60129/201601291 43226_1296.pdf( 《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http://www.mext.go.jp/a_menu/koutou/ryugaku/06032818.h 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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