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注意事项.doc
附件二: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带齐考试证件进入考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要求携带 “三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或校园卡,凡未带齐证件的学生 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学生证丢失的以学院为单位到学生工作部相关部门补办; 校园卡丢失的考生请于考试前到后勤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补办。身份证丢失补办 来不及的考生,可到学工办进行认定,开具带照片的证明(要有辅导员确认签 字,学工办主任审核,照片加盖学工办公章),学院在开具证明时要严格核实学 生本人的身份信息,做到准确无误。学生证或学生卡丢失者不允许开具证明。 对于伪造证件者,学校将依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 严肃处理。 2、教育部考试中心针对我省本次考试实施“一省多卷”试点,不同试卷通 过条形码识别。如考生擅自轻信社会上或网络上的虚假答案信息并用来作答, 将在阅卷过程中被认定为作弊或答卷雷同,学校将依据国家考试的相关规定严 肃处理。考生不得听信社会非法组织、中介、枪手、非法网站的非法信息、假 信息,不得购买作弊设备,不得替他人考试或请他人为自己考试,不得在考试 过程中违反考场规定,不得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可携带收音机(单一 收听功能,特别提醒不能有存储功能)、钢笔(签字笔)、橡皮擦、铅笔参加考 试。非考试用品(如手机、书包、钱包、数字式手表、手袋、文具盒、直尺、 饮水瓶等)严禁带入考场所在教学楼。 3、禁止使用现代通讯设备进行作弊。在考试过程中我校配备了多种电子设 备检测工具,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入场。凡将无线电通讯工具或其他违 禁电子设备带入考场,不论是否使用,一律按教育部 33 号令认定为作弊,并按 教育部 21 号令及学校相关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考生应提高对考试作弊危害性的认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生应自觉 遵守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发现有作弊的线索、迹象和动向,要及时向有关 部门报告(举报电话:教务处 85258387)从而营造诚实守信、相互监督的考试 氛围。 5、考生入场后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在考试结束后严禁带走试卷或答题 卡,否则以违纪论处。 6、学校全体师生禁止在考试期间利用互联网或手机发布涉及 CET 的有害信 息,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情节特别恶劣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