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7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pdf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1-10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德时代”)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洪波为征集 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洪波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 公司拟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 陈述。 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产生冲突。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宁德时代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300750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佳 公司董事会秘书:蒋理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邮政编码:352100 电话:0593-8901666 传真:0593-8901999 公司网址:www.catl.com 邮箱地址:CATL-IR@catl.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 的相关文件。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2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洪波,其基本情况如下: 洪波先生,独立董事,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硕士, 一级律师,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福建省律师协会 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福建省律师 协会名誉会长,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 司、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 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 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并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 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11 月 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2021 年 11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00-11:30,下 午 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 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 项填写《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3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 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 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收件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丘卷梅 邮政编码:352100 电话:0593-8901666 传真:0593-890199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 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 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 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 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 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 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 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 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 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 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洪波 2021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5 附件: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 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报告书》全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 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洪波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按 非累积投票提案 编码 同意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反对 弃权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 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 事项投弃权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 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大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受 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