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校新区教职工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xls
附件1 编号: 山西省高校新区教职工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性 别 年 龄 工作年限 工作院校 申 请 人 情 况 婚姻状况 是否已由学校安排周转房 学 历 住房情况 是否已在晋中市城区购买住房 职 称 2017年是否获得配租或弃租 职 务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 配偶 情况 照片 姓 名 元/年 联系电话 年 龄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本人对上述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遵守公共租赁住房保 申请人 障的相关规定。如资料虚假或违反规定,保障资格即行终止。 承 诺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 校 初 审 意 见 承办人签名: 学校签章: 年 月 日 核实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住房保障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经核实,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我市城区购买住房情况为: 住 房 情 况 核 实 住房保 障部门 意 见 备 注: 1.“申请人情况”栏内“住房情况”是指夫妻双方的住房情况;2.2017年11月已摇号配租,在本 通知下发之日前已由所在院校向我局提出弃租申请的,在“住房情况”栏内第三行填“弃租”; 3.本表填写一式两份,除底下两栏外,由申请人及院校填写;4.附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