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都市农业食品加工与食品安全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和卫生管理条例.pdf
北京农学院都市农业食品加工与食品安全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和卫生 管理条例 一、安全防火制度 1. 以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遵守各 种放火规则。 2.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每天离开实验室前,要作安全检查,关好水,断电,关好窗户, 锁门。 3. 灭火器材应放在适当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并予以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4. 实验室及实验楼内严禁吸烟、焚烧其它物品。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现火 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119)。 5. 实验室严禁用电炉或电热器等设备进行做饭、煮水、取暖等与教学无关的事。 6. 实验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应随用随领,不宜在实验室大量存放,必须备用的少 量易燃易爆物应有专人负责。 7. 使用挥发性易燃物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其大量挥发、泄露,如因操作不慎造成易 燃物大量挥发时,应立即开窗通风,不能使用任何电动通风设备通风,不能开关电器,注意 防止电火花、明火等造成爆燃。 8. 要建立健全蒸馏、回收、萃取、电解等各种化学实验时的操作规程。 9. 计算机房及存有高精密仪器的实验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0. 实验室要保证人走断电,实验室内的电冰箱内不能存放易燃易爆药品,必须存的, 应将药品封严,以防散逸,冰箱启动时打火造成事故。冰箱应放在通风处,严禁在冰箱后面 堆放杂物。 11. 各种气体钢瓶、高压气瓶应定点存放,要远离火、电和其它热源,放置在阴凉或空 气流通的地方,注意防止剧烈碰撞、震动,开启用具应专用、无油。 12. 按操作规程使用高压灭菌装置,防止发生爆炸事故。 13. 加热试样或实验过程中小范围起火时,应立即用湿石棉布或湿抹布扑灭明火,并拔 去电源插头,关闭总电闸煤气阀。易燃液体着火时,切不可用水去浇。范围较大的火情,应 立即用消防砂、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来扑灭。精密仪器起火,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实 验室起火,不宜用水扑救。 二、使用危险品和毒品的安全制度 1. 一切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剂,要严格按类存放保管、发放、使用,并妥善处理剩余物 品和残余物品。 2. 对废气、废物、废液,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环境。 3. 接触细菌、微生物、寄生虫实验,必须谨慎操作,减少细菌向容器外繁衍的可能及 生长途径。细菌室的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4. 接触细菌、微生物的实验室要做到定期消毒灭菌,保持工作环境清洁。 5. 剧毒药品范围按国家规定办理,剧毒药品储存,要设有专柜。使用剧毒药品应遵守 有关制度,用后的废液、废物和容器要妥善处理。 6. 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强的药品时要注意安全,要注意酸碱废液不能任意排放。 三、安全防盗制度 1. 要坚持“三关一锁”(关灯、关水、关气、锁门)。最后离开实验室者务必检查门、 窗、水、电、气是否关闭。 2. 离退休职工和已毕业的研究生在离校前要交回钥匙,不得私配钥匙。 3.贵重仪器设备应按规定设置必要的防盗措施,并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其安全情况。 4. 发生不安全事故,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重 大事故要同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主管和领导报告。事故发生后,及时书面上报,上 报时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以便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做好责任者的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防范 措施。 四、实验室卫生制度 1. 应保持实验台、仪器设备表面、地面的整洁,经常擦去灰尘。 2. 垃圾及废弃的纸箱、试剂瓶等要及时清理,不可长期堆放。 3. 建议在每次实验以后立刻清洗玻璃仪器,以免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