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pdf
附件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 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环境质量,促进非道路移动机 械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所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我国境内所有新 生产、进口及在用的以压燃式、点燃式发动机和新能源(例如:插 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为动力的移动机械、可运输 工业设备等。 (三)本技术政策提出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在设计、生产、使用、 回收等全生命周期内的大气、噪声等污染的防治技术。大气污染物 主要指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和颗 粒物(PM)。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产品应向低能耗、低污染的方向发展。 优先发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发动机电控燃油系统、高效增压系统、 排气后处理系统及污染控制系统所使用的传感器。 (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新生产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2020 年达到国家 — 3 — 第四阶段排放控制水平,2025 年与世界最先进排放控制水平接轨。 新生产装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2020 年前后 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控制水平,2025 年与世界最先进排放控制水 平接轨。 新生产装用大型点燃式发动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 2025 年前 达到世界最先进排放控制水平。 (六)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需求,对非道路移动机 械分时、分类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优先控 制城市建成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物排放,逐步建立非道路移 动机械使用的登记制度。 鼓励淘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 新生产(含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 (一)鼓励生态设计。鼓励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模块化、无(低) 害化、绿色低碳、循环利用等产品生态设计,综合考虑生产、使用、 回收等全生命周期内的资源消耗及污染排放。 (二)鼓励排放提前达标。鼓励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通过 机内净化技术降低原机排放水平,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非道路移动 机械安装壁流式颗粒物捕集器(DPF) 、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 ; 装用大型点燃式发动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三元催化转化器 (TWC)等排放控制装置;装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安装氧化型催化转化器(OC) ,提前达到国家下一阶段的非道路移动 机械排放标准。 — 4 — (三)产品应信息公开。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应依法依规 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装置和排放相关技术信息,供社会公众监 督,维修企业免费查询使用。 (四)提高产品环保生产一致性水平。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 业应不断提高产品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排放标准对 生产一致性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产品排放性能和耐久性能的控 制方法,在产品开发、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 有效落实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生产一致性检查应重点加强对发动 机电子控制单元(ECU)和相关传感器部件、在线诊断系统、燃油供 给系统、进气系统、排气后处理装置、废气再循环装置(EGR)等系 统和零部件的检查。 (五)提高产品排放在用符合性。生产企业应加强其产品及其 污染物排放装置耐久性的研究,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实际使用中的 排放情况进行监测自查,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的在用符 合性。 生产企业应引导用户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排放相关控制装置, 应在其产品说明书中,明确列出维护排放水平的内容,应详细说明 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适用条件、排放控制策略、日常保养项目、 排放相关零部件的更换周期、维护保养规程以及企业认可的零部件 等,为保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的在用符合性提供技术保障。 (六)加强排放在线监控和诊断。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根 据相关标准要求,增加排放在线诊断系统,对与排放相关部件的运 — 5 — 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当监测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时,应采 取报警、限扭、强制怠速运转等手段,限制排放超标非道路移动机 械的正常使用,督促用户及时进行维修处理。 (七)推广排放远程监控技术。利用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通过安装卫星定位及远程排放监控装置、电子围栏平台建设、数据 库动态分析等方法,逐步实现对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远程排放监 控。企业应积极参与推进定位系统和远程排放监控系统与生态环境 部门的联网。优先对在城市中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排放远程 监控管理。 (八)积极开展天然气、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的排放控制技术 研究。重点研究替代燃料使用过程中的常规污染物和非常规污染物 排放特性,科学评估使用替代燃料对环境空气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 放性能、可靠性和耐久性的影响,确保替代燃料使用的安全性和规 范性。 (九)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逐步将二氧化碳(CO2)、甲烷(CH4)、 氧化亚氮(N2O)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温室气体纳入排放管理体 系,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的协同控制。 (十)加强对进口二手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控制。进口二手 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控制水平,应满足我国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 械现行排放标准要求。 (十一)提高噪声污染控制水平。生产企业应加强对非道路移 动机械产品噪声污染控制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不断提高噪声 — 6 — 污染控制水平。 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噪声污染控制的技术原则为:优先采用 发动机优化燃烧、电控管理技术、优化进排气消声器,采用吸声和 隔声技术、提高发动机刚度和整机匹配等技术措施,降低新生产非 道路移动机械的噪声污染。 (十二)企业应具备污染物排放检测能力。生产企业应配备非 道路移动机械(或发动机)污染物排放检测设备,对产品按照标准 要求进行排放检验,检验合格才能出厂销售。 三、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一)加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和维修。加强非道 路移动机械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加强对非道 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能力的建设;经检测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 机械,应强制进行维修、保养,保证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污染控制 装置处于正常技术状态。 非道路移动机械维修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排放检测及诊断设备, 确保维修后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稳定达标,同时妥善保存维修记 录。 (二)研究建立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制度。鼓励有条件的 地方,对需要重点监控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登记,并对其排 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治理改造。在排放治理改造 中,针对要改造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先进行科学的、系统的匹配 — 7 — 和小规模示范应用,确认技术的可行性和治理效果,再进行推广应 用,并确保对改造产品的持续维护和质量监管。 (四)加强对再制造发动机的排放管理。对装用再制造发动机 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再制造发动机的排放性能指标应不低于原机定 型时的排放要求,且只能作为配件进入发动机配件市场,用于替换 同等排放水平的发动机。 (五)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噪声控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 擅自拆除弃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消声、隔声和吸声装置,加强对噪 声控制装置的维护保养。 四、 非道路用燃料、机油及氮氧化物还原剂 (一)提升油品和氮氧化物还原剂质量。燃油应不断降低烯烃、 芳烃、多环芳烃的含量;机油应不断降低硫、磷、硫酸盐灰分的含 量;氮氧化物还原剂应重点研究解决低温结晶问题,降低醛类、金 属离子等杂质的含量。 (二)加强生产、销售环节管理。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 合标准的燃料、机油和氮氧化物还原剂。鼓励油品生产企业在生产 环节加入能辨别生产企业的微量物质示踪剂。确保终端使用环节的 燃料、机油及氮氧化物还原剂质量稳定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 五、 鼓励研发及推广应用的污染防治技术 (一)鼓励研发的污染防治技术 1.鼓励新能源动力技术的开发应用。鼓励混合动力、纯电动、 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技术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的应用,优先发展中小 — 8 — 非道路移动机械动力装置的新能源化,逐步达到超低排放、零排放。 2.加快各类先进污染控制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国产化。压燃式 发动机主要污染控制技术包括:电控燃油喷射系统(EFI)、SCR、 DPF、高效增压中冷系统(TC)、闭环控制废气再循环装置(EGR)、 柴油氧化型催化转化器(DOC)、固体氨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SCR) 等先进后处理系统,以及排放控制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及相关技 术。 点燃式发动机主要污染控制技术包括:EFI、分层扫气技术及电 控化油器等关键零部件及相关技术。 3.鼓励开展噪声控制技术的研究。对于发动机应优化机内燃烧、 优化进排气消声器,优化插入损失,降低功率损失比;对于非道路 移动机械应优化旋转件匹配、发动机和变速箱的匹配、采用吸隔音 材料的研究等措施,降低整个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噪声。 (二)鼓励推广应用的排放控制技术 1.压燃式发动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技术 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优先采用的排放控制 技术见表 1。 表 1 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技术 功率(PMAX) Pmax<19 /kW 国四 EFI 19≤Pmax<37 37≤Pmax<56 56≤Pmax≤560 Pmax>560 EFI EFI+TC+EGR +DOC+DPF EFI+TC +DOC+DPF+SCR EFI+TC+SCR — 9 — 国五 __ EFI+TC+EGR EFI+TC EFI+DOC+DPF EFI+TC+SCR+排 +DOC+DPF+排 +DOC+DPF+SCR +排放远程监控 放远程监控 放远程监控 +排放远程监控 2.点燃式发动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技术 (1)手持式二冲程发动机 应推广具有低逃逸率的高效扫气系统,并加装 OC。 (2)大型点燃式发动机(19kW 以上) 应推广使用 EFI,实现空燃比的闭环控制,加装三元催化器 (TWC),降低 HC、CO 和 NOX 的排放。 对装用汽油发动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采用低渗透油管、 油箱和炭罐等燃油蒸发控制装置,以有效控制蒸发排放。 (三)鼓励开发排放测试技术及设备 1.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测试设备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快 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排放监控系统、在线诊断系统测试技术的引进 吸收和开发,加快后处理系统传感器国产化的研发,为非道路移动 机械产品的生产一致性、在用符合性和企业新产品研发提供保障。 2.鼓励车载排放测试技术及测试设备的研究开发,为加强在用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提供技术保障。 — 10 — 术 语 对 照 表 序号 缩 写 中文名称 1 CH4 甲烷 2 CO 一氧化碳 3 CO2 二氧化碳 4 DOC 柴油氧化型催化转化器 5 DPF 壁流式颗粒捕集器 6 ECU 电子控制单元 7 EFI 电控燃油喷射系统 8 EGR 废气再循环装置 9 HC 碳氢化合物 10 N2O 氧化亚氮 11 NOX 氮氧化物 12 OC 氧化型催化转化器 13 PEMS 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 14 PM 颗粒物 15 SCR 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 16 SSCR 固体氨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 17 TC 增压中冷 18 TWC 三元催化转化器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