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于都县岭背镇人民政府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pdf
于都县岭背镇 2023 年本级预算 目 第一部分 录 于都县岭背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岭背镇 2023 年本级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岭背镇 2023 年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 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岭背镇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于都县岭背镇主要 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 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 进全 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 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 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 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 力。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 关 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 加快现 代农业强镇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 居美丽乡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深化农村精神文 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 治理体系,提升农村 社会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 兴内生动力。 (三)加强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 管 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公共 服务、 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 综合协调等 职责。 (四)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 管, 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 理预案, 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减灾救灾、防疫、 气象灾害防御、 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 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要素网 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 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 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 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政务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 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 保障、 移民、扶贫、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 生健康、自 然资源、统计、水利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镇 综合便民服务平 台标准化建设,推进集中审批服务,提升 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 全 自治平台,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居) 民和单 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 治、德治相 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 财务公开。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 和 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 内单位 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 展服务。 (八)加强财税管理。负责镇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管 理 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 产管理 工作。 (九)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于都县岭背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 建办公室、财政经济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行政大队。编制数 76 人,其 中:行政编制 34 人、参公编制 0 人、全额事业编制 42 人、 实有人数 106 人,其中:在职人数 73 人,包括行政人员 31 人、全额事业 42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33 人。 第二部分 于都县岭背镇 2023 年本级预算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岭背镇 2023 年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本级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 年于都县岭背镇收入预算总额为 6089.34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124.4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89.3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074.44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0 万元;其他收入 5000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 年于都县岭背镇支出预算总额为 6089.34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124.44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089.34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减少 24.6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74.79 万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04.7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81 万元;项目支出 50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099.76 万元,其中,其他支出 500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92.55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17.8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5.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63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0.4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7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1.2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47 万元,其他支出 50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31.76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874.79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1.9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04.74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8.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8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31 万元。其他支出 50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31.76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 年于都县岭背镇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 1089.3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074.44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089.34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减少 24.6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74.79 万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04.7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81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92.55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17.8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5.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63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0.4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7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1.2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47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874.79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1.9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04.74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8.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8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31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 年于都县岭背镇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 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 年于都县岭背镇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 年于都县岭背镇机关运行费预算 元,比 2022 年预算减少 38.3 204.74 万元,下降 万 15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 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 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 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 年于都县岭背镇政府采购 府采购货物预算 56 万元,其中:政 5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0 万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单位共有车辆 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2 1 辆,其 辆。 2023 年本单位预算无购置车辆安排,无购置单位价值 200 万 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xx 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 1)项目概述: 2)立项依据: 3)实施主体: 4)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 6)年度预算安排: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成本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2.**项目 同上 二、2023 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于都县岭背镇“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2.3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 管理,规范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本单位年度内无因公 出国(境)公务安排等。 公务接待费 18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9 万元,主要 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 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 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压缩了公务接 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3 万元,比上年减少 0.1 万元,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减少不必要开支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本年度无购车计划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 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 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 2023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2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 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 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 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 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 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 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 安排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 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 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