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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北京城市学院公共选修课选修细则(2012年8月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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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北京城市学院公共选修课选修细则 ( 2012 年 8 月 修 订 ) 一、选修说明 1.按照本科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及《北京城市学院关于公共选修课调整的决 定》(2012 年 6 月 1 日)的要求,从 2008 级开始,本科生至少选修四门公共选 修课程,从 2012 年 6 月 1 日起,这 4 门公共选修课皆调整为校级公选课,由学 校每年按北京城市学院公选课设置方案在校内开设。 2.按照《北京城市学院关于公共选修课调整的决定》(2012 年 6 月 1 日) (见附件)的规定,学生可以自费选修学院路共同体的公选课,课程合格后可以 替代校级公选课。 3.选修学院路教学共同体辅修专业的学生,可选辅修专业中任意四门考试 及格课程代替公共选修课程。 4.学生需于一年级春季学期至四年级秋季学期内完成公共选修课的选修学 习。 5.为保证必修课程的学习时间和选修课程的学习质量,每位学生每学期只 能选修一门公共选修课程。 6.未达到公共选修课选修门数要求的学生不予毕业,学生可向各学部教务 科查询。 二、操作细则 (一)学院路教学共同体选修课 1.学院路教学共同体简介 学院路教学共同体由北京市教委倡导,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北京科技大学联 合发起,学院路地区各学校自愿参加。成员高校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 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农 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语言大学、北京 联合大学、首都体育学院、北京城市学院、北京体育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信息科技大学、中国音乐学院、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 19 校 1 处。 2.操作细则 (1)每学期的课程简介、教师简介请登陆“北京城市学院网站首页—信息 服务—学院路教学共同体”栏目查询。 (2)选修学院路教学共同体平台选修课的学生,请于春季、秋季长学期末 关注“北京城市学院网站首页—信息服务—学院路教学共同体”公布的信息,登 陆 www.xueyuanlu.cn 进行选课并交费。 (3)学习结束后,共同体将于选课下一学期将纸质成绩单返回教务处,教 务处负责将成绩登入教务系统。 (二)校级公共选修课 1.从 08 级本科学生开始,所有本科生在校期间需选修满 4 门公共选修课。 选修课执行免费开设的原则。 2.课程简介、教师简介、上课时间、地点、选课时间等信息在选课周内查 询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公告栏内相应的通知。 3.采取在规定时间统一网上选课的方式进行选课。学生按照规定的选课时 间,登陆北京城市学院网站主页,进入右下角的教务管理系统,凭个人帐户进入 选课系统选课(网上选课操作步骤见附件) 。 4.春季、秋季学期的第二周周六、周日两天原则上为学生开通网上选课系 统。选课分两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任意选课阶段,结束后,由教务分处按照有关 规定确定可开设的课程、取消开设的课程及还可在第二阶段进行选修的课程等, 并将相关信息挂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公告栏内。第二阶段为补选阶段,为第一阶 段未选上课程或选已取消开设课程的学生提供网上补选机会。 5.选修课按报名先后次序确认名单。每门选修课会根据课程的特点限制相 应的人数。一般低于 40 人不开班。选课人数低于开课下限的课程选课学期取消 开课。 6.选修取消开课资格课程的学生可于规定时间内补选其他可开课且选课人 数未超过最大课容量的课程。 7.学生一旦网上报名,且名单确认后,将不再允许退课。 8.上课期间凡缺席达到总学时 1/3 者将被取消该门课程的选修资格,不允 许参加考核。 9.选修课考核方式包括闭卷笔试、开卷笔试、课程设计、论文、大作业等 多种形式,具体考核方式以教师开课时通知为准。 10.凡是选修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本门课程不计成绩。选修课无补考、缓 考。 11.对于选课后因旷课、违反课堂纪律等原因被取消该门课程学习资格的学 生,将进入选修课特殊学生名单。进入选修课特殊学生名单中的学生停选下学期 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 附件:一、北京城市学院网上选修校级公共选修课的操作步骤 二、北京城市学院关于公共选修课调整的决定 北京城市学院教务处 2012 年 8 月 20 日 附件一: 北京城市学院 网上选修校级公共选修课的操作步骤 一、登陆北京城市学院网站(www.bcu.edu.cn),页面右下角“信息服 务”,点击“教务管理系统”链接进入我校教务系统。 二、选课操作 各位同学登陆系统后,首先点击“个人首页”,在弹出的菜单中点击“学生 选课”,在新出现的界面中点击 下拉框,见下图。 可以看到目前可以选择的课程以及该课程的任课教师等相关信息。当点选其中一项之后, 会在该下拉框的下面出现该课程的具体详细信息,其中包括教师简介、课程简介、开课周次 等。如果要选定该课程,请单击“选定”按钮即可。见下图。 注:开课时间代码第一位为周次,之后为节次,如 10102 表示周一的 1、2 节。4091011 为周四的 9、10、11 节。 附件二: 北京城市学院关于公共选修课调整的决定 学校规定从 2008 级本科教育开始实行公共选修课制,每位本科生在毕业 前需要至少修完 4 门公选课(校级选修课 2 门、学院路选修课 2 门) ,2011 年本 科培养方案全面修订时也包含了这 4 门公选课,现对这 4 门公选课的修读进行调 整,决定如下: 1.从 2012 年 6 月 1 日起,这 4 门公共选修课皆调整为校级公选课,由学校 每年按北京城市学院公选课设置方案在校内开设。 2.二年级小学期修读的校本课程或项目认定为校级公选课。 3.学校会定期公布各类精品视频公开课程或优秀网络课程清单,学生可以 从中选择课程进行学习,按有关要求学习合格后可以替代校级公选课,但至多替 代两门校级公选课。 4.学生可以自费选修学院路共同体的公选课,课程合格后可以替代校级公 选课。 5.2012 年 6 月 1 日之前已经选修的公选课按原来规定管理,之后未完成的 公选课则按 1-4 条款进行。 本决定经 2012 年 6 月 7 日校委会通过,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有 关文件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以本决定为准。 北京城市学院 2012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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